勘查費用倍數法

用已經發生或未來將要發生,或二者共合的相關、有效的勘查費用乘以一個前景提高倍數之積作為基礎價值,再根據市場溢價(或貼現)、勘查隊伍質量等因素進行調整而得出公平市場價值(FMV)的一種探礦權評價方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勘查費用倍數法
  • 外文名:multiple of exploration expenditure methods ofmineral valuation
  •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 適用:礦產勘查初期階段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勘查費用倍數法
英文:multiple of exploration expenditure methods ofmineral valuation
釋文:1993年M·J·Lawrance提出前景提高倍數一般在0.5~3之間,但最低可以是0,最高可以是5。當投入相關的勘查工作使該探礦權的前景和潛力提高,則前景倍數>1;未能提高該探礦權前景和潛力者則前景倍數<1。而當潛力耗盡時,則前景倍數為0。當前景倍數>3(或5),則基本可認為該礦權地有潛力成為經濟礦床。此時應使用更為可靠的評估方法,如現金流量貼現法(DCF)來進行評估計算。由於對勘查費有效性的分辨及前景倍數的選定具有較大主觀性,因此,該方法主要用於礦產勘查初期階段的探礦權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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