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

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

《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是2022年7月29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地方標準《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規定了洗消中心建設、洗消設施、設備配置、消毒、污水污物處理以及管理。該標準適用於運輸動物及動物產品車輛洗消中心的建設與運行。其它養殖場、屠宰場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企業自建的洗消中心,可參照本規程的要求建設運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 of vehicle washing &disinfection center for transportation of animals and animal products
  • 標準號:DB34/T 4200-2022
  • 發布日期:2022-06-29
  • 實施日期:2022-07-29
  • 中國標準分類號:B 40
  • 國際標準分類號:65.040.30
  • 技術歸口: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業分類:農、林、牧、漁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規範運輸環節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清洗消毒場所建設,加強運輸工具清洗消毒,降低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通過車輛、隨車人員和物料等傳播風險,保障養殖產業健康發展,急需規範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新版《動物防疫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運載工具在裝載前和卸載後應當及時清洗、消毒。”農業農村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布的《關於切實加強生豬調運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18〕64號),要求動物外調必須憑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和運輸車輛清洗消毒證明,方可裝運外調。由此可見,建設養殖場洗消中心,嚴格車輛的清洗消毒是積極回響防疫政策的明智之舉。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1年3月提出制定申請。6月10日參加立項現場答辯。2021年9月3日,收到《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357號)後,成立由安徽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安徽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等單位人員組成的標準編制小組。該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農業農村廳提出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8年8月,我國在遼寧省報告發現第一起非洲豬瘟疫情,正式宣告了非洲豬瘟病毒攻克邊境管理,進入國內。很快,疫情短短數個月內遍布全境,暴發勢頭之猛,傳播速度之快,令人驚愕。疫情給廣大生豬養殖場戶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損失甚至災難,生豬產業哀鴻遍野,豬肉價格持續攀升,對社會經濟造成了一定影響。從疫情發生後國務院和農業農村部採取的一系列措施來看,國家層面力圖在短期內控制、消滅疫情的努力是應當肯定的。但是,動物及動物產品的長距離運輸是造成疫情迅速擴散的重要原因之一也不可否認。為此,國務院辦公廳2019年6月22日出台《關於加強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9〕31號),明確要求完善運輸工具清洗消毒設施設備,支持畜牧大縣建設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另外,《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31號)第十二條提高動物防疫監管服務能力項中也提及加強區域洗消中心等建設,並要求農業農村部、中央編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019年提出並開展了標準起草的準備工作。標準立項後,召集參與起草人員討論研究,確定了計畫、方法和步驟,再結合實際洗消中心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不足,進行多次調整、修改,於2021年3月完成初稿,在廣泛徵集基層流行病學調查人員及各相關單位專家意見、建議後,於2021年11月完成第二稿,再結合實際工作中出現的一些規範性問題進行適當修改,以科學、合理、規範、易操作為原則,最終於2022年2月形成徵求意見稿,並且申請掛網公開徵求意見。
  • 發布實施
2022年6月29日,地方標準《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2年7月29日,地方標準《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安徽省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中心、宿州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合肥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起草人:丁春水、李雪松、楊慶琳、徐磊、王南山、張士卿、楊清、沈思志、許友躍、張紅璠、錢瑜、樂其新、陳晨、朱晨溪、汪濤。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洗消中心建設
1
5 洗消設施
2
6 設備配置
2
7 消毒
2
8 污水污物處理
3
9 管理
4
附錄A(資料性)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清洗消毒證明
4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規定了洗消中心建設、洗消設施、設備配置、消毒、污水污物處理以及管理。該標準適用於運輸動物及動物產品車輛洗消中心的建設與運行。其它養殖場、屠宰場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企業自建的洗消中心,可參照本規程的要求建設運行。

引用檔案

GB 8978 污水綜合排放標準
GB 15981 消毒與滅菌效果的評價方法與標準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 方法
  1. 邀請行業主管單位、行業協會、大型養殖企業、畜禽屠宰企業、洗消中心建設設備生產廠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廠等等相關單位,召開標準培訓和宣貫會;
  2. 邀請新聞媒體、電台以及多媒體平台對標準發布和實施進行報導,提高公眾的關注度;
  3. 印刷一定數量標準文本向管理人和管理相對人等單位和個人進行分發,對標準進行宣傳和培訓;
  4. 在相關單位網站進行標準的介紹和解讀。
  • 流程
  1. 宣貫發動階段(2022年5月31日前)。制定和下發方案,準備相應的宣貫資料。
  2. 宣貫落實階段(2022年6月1日-10月31日)。開展《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清洗消毒中心建設運行技術規程》(以下簡稱標準)宣講、座談、諮詢、培訓、知識競賽等活動。
  3. 檢查督查階段(2022年11月1日-12月底前)。對各地開展新《標準》宣傳貫徹情況進行督查。
  • 要求
  1. 一是明確車輛清洗消毒的評估標準和處理標準,以做到評估和處理有據可依。二是要求備案過的洗消中心開具洗消證明,官方獸醫在出檢疫合格證時回收洗消證明,做到不消毒不出證,建立長效機制,實行全鏈條監管,以達到消毒滅病的目的。
  2. 做好政令宣貫,強化責任主體的消毒意識。針對養殖場車輛清洗消毒措施落實不嚴等問題,需要從根本上提高其對消毒工作的認識。一是政府要加強宣傳教育,通過報刊、橫幅等紙媒及微信、官網、影音等新媒體,多形式、多渠道提升養殖場消毒意識。二是養殖企業自身要承擔起防疫主體責任,充分認識到清洗消毒的關鍵作用,主動發揮防控功能。三是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搞好科學研究,加大對洗消劑種類與作用時間、沖洗水壓與水溫、檢測方法與效果評估、監控管理系統等細節的實踐研究,對洗消關鍵環節進行完善,提升洗消效果。
  3. 政府加大財政補助和技術支持。各地農業主管部門可為建設洗消中心爭取政府財政支持,對符合標準建設的洗消中心提供財政補助;組織權威專家對洗消中心的建設進行技術指導和效果評估,為洗消中心建設提供智力支撐和技術支持。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動物及動物產品運輸車輛洗消中心建設與運行技術規程》(DB34/T 4200-2022)通過制定合格洗消中心的功能單元(預處理區、清洗區、高溫消毒區)、科學高效的洗消程式和智慧型化的信息管理系統等建設、運行技術規程,建立精細化管理模式,通過明確責任、抓住重點、細化制度、強化檢查等方式,建立部門間溝通協調、專人巡查登記等工作機制;健全領導、組織、執行、檢查、獎懲、培訓等方面規章制度;制定洗消程式和效果驗收標準,以達到科學管理、規範洗消的目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