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動機系統中,通常還可能出現相互牴觸的動機成分。
一、動機衝突的基本類型:
指兩種對個體都具有吸引力的目標同時出現,形成強度相同的二個動機。由於條件限制,只能選其中的一個目標,此時個體往往會表現出難於取捨的矛盾心理,這就是雙趨衝突。“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就是雙趨衝突的真實寫照。
指兩種對個體都具有威脅性的目標同時出現,使個體對這兩個目標均產生逃避動機,但由於條件和環境的限制,也只能選擇其中的一個目標,這種選擇時的心理衝突稱之為雙避衝突。“前遇大河,後有追兵”正是這種處境的表現。
3. 趨避衝突
指某一事物對個體具有利與弊的雙重意義時,會使人產生二種動機態度:一方面好而趨之,另一方面則惡而遠之。所謂“想吃魚又怕魚刺”就是這種衝突的表現。
動機衝突可以造成個體不平衡、不協調的心理狀態,嚴重的心理衝突或持續時間較長可以引起個體的心理障礙,對求美者更要注意一點。
4. 多重趨避
在實際生活中,人們的趨避衝突常常表現出一種更複雜的形式,即人們面對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目標,而每個目標又分別具有吸引和排斥兩方面的作用。人們無法簡單的選擇一個目標,而迴避或拒絕另一個目標,必須進行多重的選擇。由此引起的衝突叫作
多重趨避衝突。
二、動機衝突對人的影響:
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常常遇到各種動機衝突。如果對動機衝突不能很好處理,就會產生強烈的消極情緒,使人陷入困惑和苦悶之中,甚至頹廢和絕望,無力自拔。動機衝突不但影響人的正常工作和學習的積極性,還會給人的身心健康帶來嚴重的威脅,甚至使人的精神狀態趨於崩潰,乃至行為失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