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司朗

【勒司朗】解放前,雲南西雙版納最高統治機構宣慰司署的議事庭。它由“召景哈”即議事庭長(主持議事會)、“懷朗曼窪”(或稱“都毫誥”管理行政、財務)、“懷朗曼轟”(管司法、戶籍)、“懷朗莊往”(管理糧食)及各勐波朗組成。每年定期在“關門節”和“開門節”召開兩次會議。遇有緊急事務則臨時召開。“勒司朗”討論和決定的事項包括各勐和召片領的襲職廢立;村寨頭人的任免,制度法規的興廢,各勐的爭端,召片領交付的事項,以及有關全區的重大事項。召片領不出席議事會,議事會議定各種事項之後,報請召片領批准執行。召片領如果不同意,可批回重議或否決。同樣,召片領提交議事庭討論的事項,如議事庭不同意,也可否定。各勐乃至各村寨均有類似的議事庭,勐的議事庭稱“勤貫”,村寨的議事庭稱“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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