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縣環境保護局

勃利縣環境保護局是非盈利事業單位,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勃利縣環境保護局
  • 地點:勃利縣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職能調整

(一)劃出的職能
1、制定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的職能交給縣經濟貿易委員會,縣環保局參與有關工作。
2、環境科技情報信息的收集、管理職能交給科學技術與信息產業局。
(二)轉變的職能
大自然保護工作;污染事故、污染糾紛的調查和處理;環境監測技術性工作;排污收費工作;現場監督管理等具體性工作交由直屬事業單位承擔。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勃利縣環境保護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關於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行政規章;受縣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環境功能區劃;監督管理區域內環境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工作。
(二)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
(三)協調指導生態縣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四)組織制定和實施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縣環境質量狀況公報參與編制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按國家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
(五)定期提出監測計畫,對下屬單位的監測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負責統計、信息工作;組織和協調,指導環境保護宣傳工作,管理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
(六)負責對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的收、管、用及資金使用的跟蹤;負責對下屬事業單位的資金管理工作。
(七)組織環境保護科技發展、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管理環境管理體系和環境標誌認證;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八)承辦縣政府以及上級環境保護局交辦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勃利縣環境保護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管理、政務信息、檔案管理、秘書事務等機關日常政務及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聯絡接待、保密保衛等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管理;協助局領導負責機關黨群、紀檢和行政監察、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 宣教管理股
1、擬定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對環境保護主要活動的通訊報導及重要時間的新聞採訪;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2、監督執行本縣開發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和規章;負責新建項目的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的防治;負責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三同時”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縣環保局審批許可權內的開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審查,批覆和竣工驗收;監督全縣開發建設環境管理工作;指導並監督重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招標工作;組織對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負責技術職稱評價工作。
3、組織實施大氣、水體、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電磁波以及機動車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指導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等環境管理制度、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整治。負責有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和有害廢物域內環境轉移的審批工作。負責環保產品是審核、認定和備案;建立和組織實施環境保護資質認可制度;組織推廣和套用環境保護科技成果;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指導和協調解決重大環境問題。
4、組織擬定並監督執行全縣環境保護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編制全縣可持續發展綱要;參與制定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推行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負責環境統計和信息收集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科學研究和技術引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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