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代在正稅定額以外藉口彌補損耗而加收的份額。起於五代後唐明宗時,規定民間納米,每石加二升,名“鼠尾耗”。五代漢隱帝時,增為每石加二斗,名“省耗”。又有藉口量米損失的“升斗耗”,堆放倉庫損失的“倉場耗”等。在熔鑄銀兩中,為彌補損耗而加收的份額,叫“火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加耗
- 拼音:jiā hào
- 別名:省耗
- 起源:五代後唐明宗
【拼音】:jiā hào
【釋義】:歷代在正稅定額以外藉口彌補損耗而加收的份額。起於五代後唐明宗時,規定民間納米,每石加二升,名“鼠尾耗”。五代漢隱帝時,增為每石加二斗,名“省耗”。又有藉口量米損失的“升斗耗”,堆放倉庫損失的“倉場耗”等。在熔鑄銀兩中,為彌補損耗而加收的份額,叫“火耗”。
- 古代在租稅正額以外加收的損耗費。五代後唐明宗時,凡民間納米,每石加收二升,謂之雀鼠耗。五代後漢時王章又增至二斗,名為省耗。參見《新五代史.漢臣傳.王章》。
- 指白銀交換中加補的損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