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斯帕爾·梅爾喬·霍維利亞諾斯拉米雷斯,西班牙啟蒙思想家,政治活動家,學者。生於希洪一破落貴族家庭。曾受神學和法學教育。1767—1774年任塞維亞檢審法院法官,其間受啟蒙思想影響,研究經濟,並從事文學創作,發表劇本《誠實的罪犯》。1778年後在馬德里當法官,與弗洛里達布蘭卡、坎波馬內斯等政治人物結交,參加“國家之友經濟協會”,並為王家歷史科學院成員。1790—1797年流放故鄉阿斯圖里亞斯,其間從事啟蒙活動,創立阿斯圖里亞斯學院,自任英語、法語和西班牙語教授,曾擬關於西班牙土地改革的備忘錄,後成為社會進步力量的綱領。1797年被召回,出任司法大臣,不久因反對戈多伊專權而復遭貶斥。1801年被捕,後監禁於馬略卡島。1808年法軍入侵後獲釋。1808—1814年革命期間曾任中央洪達成員,為自由派領導人之一。著有不少詩歌、文學評論以及政論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