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反腐敗鬥爭,推進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江澤民1993年8月21日在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講話。1996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四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講話共九個部分:一、鞏固和發展當前好的形勢;二、實事求是地估計反腐敗鬥爭的現狀;三、反對腐敗是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的必然要求,是集中力量把經濟建設搞上去的重要保證;四、全黨要重新學習鄧小平同志關於端正黨風、加強廉政建設、反對腐敗的論述;五、正確認識腐敗現象產生的社會歷史原因;六、近期內反對腐敗要著重做好的工作;七、反腐敗鬥爭必須把握好以下原則;八、要把反腐敗鬥爭長期堅持下去;九、各級黨委要加強領導。講話提出,近期內反對腐敗要著重做好三項工作:一、各級黨政幹部要帶頭廉潔自律;二、集中力量查辦一批大案要案;三、緊緊抓住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突出問題,剎住民眾最不滿意的幾股不正之風,年內要見到明顯成效。以上三條,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做到令行禁止。對不聽招呼、頂著不辦的,要果斷處理,決不能姑息遷就。講話要求:反腐敗鬥爭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箇中心,為推進改革、建設和發展服務;突出重點;從領導幹部做起,首先從高級幹部做起,包括領導幹部身邊工作人員;嚴格依法辦案;不搞民眾運動,不搞人人過關;懲治腐敗與扶持正氣相結合。總之,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正確區分和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嚴格掌握政策。態度要堅決,工作要紮實,按照中央的要求認認真真地解決問題,保證這場鬥爭健康有序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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