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布里埃爾·克勞德·朱爾·法夫爾,法國外交官。生於里昂。職業為律師。1830年七月革命後自稱共和主義者,反對七月王朝統治。1834年為里昂起義者審判案的辯護人之一。曾為共和派報紙《民族報》、《世界報》等撰稿。1848年巴黎二月革命後當選為制憲議會議員,次年又當選為立法議會議員。1851年12月與雨果等組織反對路易·波拿巴政變的武裝對抗,未成。後退出政界重操舊業。1857年當選為立法團議員,為共和主義“五人派”成員之一。因1858年為謀刺拿破崙三世的奧爾西尼辯護名聲益著。1863年起為共和主義反對派領袖,譴責帝國遠征墨西哥和占領羅馬。1867年當選為法蘭西學院院士。1870年反對向普魯士宣戰,九四革命後任國防政府副主席兼外交部長,曾誓言:“決不讓出一寸土地和堡壘上的一塊石頭”,但面對日益高漲的人民革命情緒,不惜與普軍化敵為友,與俾斯麥秘密談判,並於1871年1月28日簽訂對法國條件非常苛刻的停戰協定。是《法蘭克福和約》的法方談判人。殘酷鎮壓巴黎公社起義,慫恿凡爾賽政府實行白色恐怖,還要求其他國家將逃亡的公社社員引渡回國。同年8月辭去外長職務。1876年起為參議員。著有《國防政府》(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