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保破損條款是在貨物運輸保險基本險條款的基礎上保碰損破碎險的條款。其保險責任是賠償下列損失:①易碎物品 (如陶器、瓷器、玻璃器皿、大理石等) 在運輸途中由於裝卸粗魯、運輸工具的震顛等造成貨物本身的破裂、斷碎等損失。②金屬、木質等貨物 (如搪瓷、鋼精器皿、機器、漆木器等),在運輸途中,因為受到震動、顛簸、擠壓等造成貨物本身的凹癟、脫瓷、脫漆、劃痕等損失。
鑒於平安險和水漬險對自然災害或運輸工具遭遇意外事故所引起保險貨物的破碎和碰損損失均已負責,所以,這一附加險只擴大承保外來原因所致的破壞、碰損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