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家庭療法(functional family therapy)是一種家庭治療方法。利伯曼1972年首先使用。以學習理論為基礎,尤其是受操作條件反射理論的影響,同時又將系統論引入治療過程。
其程式:(1)對家庭成員中的各種行為問題進行實驗性分析;(2)制定具體的治療目標,即選擇能替代不良行為的適應性行為作為靶目標;(3)指導和建議家庭改變社會強化模式,使之以適應性的靶行為逐步替代不適應行為。常使用強化、塑造、任務、消退和行為預演等行為矯正技術,並要求按治療者和家庭訂立的契約實施。可用於矯正家庭成員的不良社會行為,改善家庭人際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