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行計畫

力行計畫

力行計畫”即中國礦業大學青年教師“力行計畫”,始於2010年6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力行計畫
  • 所屬機構:中國礦業大學
  • 發起時間:2010年6月
  • 發起人:青年教師
力行計畫-簡 介,力行計畫-培養方式,力行計畫-推薦條件,力行計畫-選派人數,力行計畫-教師待遇,力行計畫-教師職責,力行計畫-組織機構,

力行計畫-簡 介

中國礦業大學為更好地發揮我校的社會服務職能,加強學校與地方的聯繫與合作,構建以服務對象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為青年教師提供理論聯繫實際的學習鍛鍊機遇,提升思想和業務素質,搭建個人發展平台;同時也滿足地方政府、戰略聯盟和董事單位等(以下簡稱“合作單位”)短期內對高端人才的需求。經學校研究,決定實施青年教師進合作單位掛職鍛鍊計畫,簡稱“力行計畫”。
中國礦業大學青年教師“力行計畫”實施辦法(試行)
(中國礦業大學校長辦公室 2010年6月30日印發)

力行計畫-培養方式

根據青年教師的研究方向和合作單位發展的實際情況,有計畫、按批次的安排青年教師到合作單位了解生產實際,協助解決技術、管理等問題,探究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創新發展機制。
企業的力行崗位主要是從事科技方面的總經理助理、礦長(廠長)助理和副總工程師等;地方政府的力行崗位主要是職能部門相關崗位。培養期限根據與合作單位簽訂的協定確定,一般為半年到一年。

力行計畫-推薦條件

35周歲以下具有博士學位的青年教師(非博士點學科的教師學歷要求可放寬至碩士),經個人申請,所在單位推薦,在滿足下列條件的情況下,經學校同意,可進入力行計畫:
(一)政治思想素質好,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創新意識;
(二)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理論素養;
(三)在學術、管理等方面表現突出;
(四)身體健康。

力行計畫-選派人數

為使力行計畫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從2010年起每年選派10-20名的青年教師進入本計畫,並根據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協定進行適當調整。

力行計畫-教師待遇

學校保留崗位和工資待遇,培養期滿後根據合作單位考核結果發放培養期間的校內崗位津貼,每半年按照財務規定報銷兩次往返旅費。合作單位根據合作協定給青年教師提供相應條件和待遇,培養期滿對青年教師進行考核。青年教師力行計畫的經歷記入個人業務檔案,並由學校作為聘任高一級崗位的重要依據之一。

力行計畫-教師職責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合作單位相關制度,維護學校榮譽;
(二)按照合作單位要求,完成力行崗位的職責;
(三)促進學校與合作單位的多方面合作和交流;
(四)根據信息溝通機制,及時反饋相關事件,聯絡相關學科,切實解決合作單位相關問題;
(五)給相關學科的青年教師開辦一次講座,介紹心得體會,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力行計畫-組織機構

成立青年教師力行計畫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師資隊伍建設的校領導擔任,成員包括組織部、人事處、對外合作與發展處、科學技術處等職能部門領導,分別承擔與合作單位的聯繫、接洽、溝通、確立意向、人員選派、過程管理等工作。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實施,由中國礦業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