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不可到

力不可到,教義命題。謂“業”的作用至大,任何外力也不能改變其必然結果。《俱舍論》云:“若人捨命應至無量世界外受生,此中陰識神遊空而去,俄頃即到所生之處,皆由業力所持,雖禪定,神通等力而不能遮其不往,亦不能令其住於餘道,故名力不可到也。”此說是“業力決定”論的延伸。謂雖佛力亦不能更改自作自受的因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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