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閣縣文化旅遊和體育局

劍閣縣文化旅遊和體育局是2019年3月機構改革後新成立的單位,由原劍閣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原劍閣縣旅遊局和原劍閣縣體育局合併。

職能職責,組織編制,

職能職責

1.堅持和加強黨對文化、旅遊和體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制定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的地方標準和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
2.組織推動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體育事業、廣播電視事業和文物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統籌中國生態康養旅遊名縣建設工作,推進全域旅遊。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體制機制改革,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融合發展。
3.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活動,指導推進相關設施建設。
4.指導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推動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巴蜀文化和劍閣特色文化傳承發展。
5.負責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
6.組織實施文化、旅遊和體育資源普查、挖掘、保護與利用工作,監測文化旅遊經濟運行,促進文化旅遊體育產業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體育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旅遊體育科技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工作。
7.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8.管理和指導全縣文物保護利用與考古工作。組織文物資源調查。負責組織申報縣級(含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推動全縣文物和博物館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9.指導文化和旅遊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
10.負責文化、旅遊、體育、廣播電視和文物系統安全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與監督管理,對體育和廣播電視系統、文化旅遊園區、新業態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工作實施行業監督管理。制定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畫並組織實施。
11.統籌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轄區內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文物等市場的違法行為,加強行業監管和督查督辦,維護市場秩序。
12.制定全縣文化旅遊客源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劍閣整體文化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13.指導全縣廣播電視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監督管理全縣廣播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和收錄管理。
14.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科技工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監測、安全播出和廣播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及業務的監管,指導對從事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15.統籌全縣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統籌全縣競技體育發展,指導體育訓練、體育競賽和運動隊伍建設,組織和統籌參加上級綜合運動會,負責組織協調縣級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統籌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分類體育科研、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工作。
16.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
1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18.職能轉變。以人民美好生活為引導,統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旅遊業、廣播電視、體育事業融合發展和文物保護利用傳承。用好文化創意、科技創新和社會投資等新動能,促進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和文物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鞏固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地位,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國際旅遊競爭力。

組織編制

截至2019年,劍閣縣文化旅遊和體育局預算(包括劍閣縣廣播電視台、劍閣縣文化綜合執法大隊)編數制81名,其中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編制48名,其他事業編制22名,工勤編制11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