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雪峰(梅州市豐順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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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雪峰,男,1965年3月生,漢族,廣東省豐順縣人,在職大學學歷,1987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豐順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2021年10月訊息:劉雪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雪峰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省豐順縣
  • 出生日期:1965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2007年5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08年11月任豐順縣黃金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13年2月任豐順縣水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6年12月任豐順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6月任豐順縣財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四級調研員
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任豐順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4月29日,據梅州市紀委監委訊息,梅州豐順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劉雪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梅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10月訊息:經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紀委監委對豐順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劉雪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雪峰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紀法意識淡薄,為掩蓋其受賄犯罪事實,與他人串供編造虛假事實對抗組織調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使用其他單位公款支付其接待費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大搞權錢交易,在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雪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梅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梅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雪峰開除黨籍處分;由梅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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