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達科(威遠縣人民法院原員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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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達科,內江市威遠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

據人民網四川頻道2019年7月5日報導,經內江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隆昌市紀委監委對威遠縣人民法院原員額制一級法官劉達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達科
  • 原職務:內江市威遠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
違法雙開,提起公訴,

違法雙開

經查,劉達科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薄,違規接受案件當事人宴請;為徇私情、謀私利,故意違反法定程式枉法裁判;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劉達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威遠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達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四川內江隆昌市人民檢察院10月9日在中國檢察網發布訊息稱,隆昌市人民檢察院對原內江市威遠縣人民法院員額法官劉達科在任威遠縣人民法院審判員、員額法官期間,利用職權之便涉嫌民事枉法裁判、受賄罪依法向隆昌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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