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貴奪

劉貴奪

劉貴奪是一個農民,暴力劫持控制一艘遠洋漁船後,開始執掌“生殺大權”,反對他及其路線的就是“死罪”——無論是曾經的漁船控制者,還是一起劫持船隻的同夥,無一人能夠倖免

33人出海,在連番殺戮後“倖存”11人,卻都成了殺人犯。而他是讓其他10人感到畏懼的“頭領”,身背20條人命。那時他只有27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貴奪
  • 別名:小二,劉二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84年
  • 職業:遠洋船員
  • 出生地:黑龍江龍江縣
案件回顧,人物性格,大方仗義,發動船員,劫船回國,有人造反,和他一起,劃分敵友,判決結果,

案件回顧

“要是船上的人都能像海里的魚一樣會游泳就好了,就不會發生這事啊。”在兒子劉貴奪被判死刑後,8月5日,57歲的馮國蘭坐在炕上,臉上掛滿淚珠。
在上遠洋漁船之前,鄉鄰眼中的劉貴奪只是一個在建築工地、養殖場賣苦力為生的農民——說話親切,見到認識的人會熱情打招呼,“特別會來事”,自恃聰明,又後悔輟學太早,羨慕有文化的人。
在父母口中,劉貴奪被叫做“小二”,鄉鄰則叫他劉二——他孝順,從不惹事,後經法院調查,此前他從未有過任何犯罪記錄。
2010年,劉貴奪上了漁船,被當做“黑工”,要忍受異常艱辛的勞作。半年後,他組織船員劫持漁船回國。一個多月的航程里,船上發生殺戮,20人被害,2人失蹤。
這個曾經清白的人,個性極其複雜,有著諸多面孔:
辯護律師眼中,他白皙文靜,表面滿不在乎,內心深懷恐懼;在原告律師眼中,他描述殺人場景時語氣親切,叫被害者的暱稱“雙喜兒、王哥兒”,讓人不寒而慄;而對於被害者家屬而言,有人說他“看上去還像個挺正直的人”,有人則對他充滿仇恨……

人物性格

8月12日,是遠洋漁船“魯榮漁2682號”魯榮漁2682號慘案經歷殺戮後載著11名“倖存者”靠岸兩周年的日子。在大連經濟開發區,王樹彬感嘆船上殘酷的殺戮和自己的幸運——他在漁船出海前9天,被姐姐以母親病重為由騙下了船,就此躲過了一場劫難。
漁船是山東榮成鑫發集團的遠洋魷釣船,長37米,寬7米。招募來的33名船員,漂泊在太平洋秘魯、智利海域,要在這艘狹窄的船上生活、工作整整2年。
釣魷魚的工作異常艱辛。魷釣是在夜晚開始,強光打到海面上,吸引魷魚群聚集,每兩個船員合夥,各自手持釣竿用微光引誘魷魚上鉤,大的有100多斤,需要兩個人合力拉上船。
漁船基本不靠岸,船上有海水淨化設備,每天可以淨化海水200多公斤,在需要補給時,公司在後方完成交易,由外國船隻運送物資。為了省錢,這些船員常年以吃魚為生,病了只能靠自己帶上船的藥品治療。
劉貴奪1984年出生,身高約1米73,身材瘦削。他是黑龍江龍江縣人,村子快靠近內蒙古了,以種玉米為生,靠天吃飯。
在家裡,母親馮國蘭叫他“小二”,鄉鄰則喊他“劉二”。在鄉鄰眼中,劉二特別聰明,見了人就親熱地打招呼,“特別會來事”。而因為常年在外打工,劉貴奪在村子裡也算是個陌生人。
劉貴奪十五六歲就外出打工了。那一年,因為天旱,全村顆粒無收,村里人都外出了。他也跟著去了秦皇島,幫人養殖。
在母親眼中,“小二”還算孝順,外面有什麼稀罕果子,都會帶點回來。那時還沒成年就在外打工,馮國蘭接了電話就哭,兒子也哭,“不遭罪,夠吃就行。”“以後電話打得少了,他難受,我也難受。”馮國蘭說。
“小二”成年後,馮國蘭常在電話里叮囑,“別喝酒,出門在外不容易,別惹事。”“小二”就說,“我都知道了,我大了,這些我都懂。”
“在外打工時間久了,從沒惹過什麼事,慢慢我也放心了,”馮國蘭哭著說,“都怨我自己沒管住,我要說他不在家地就種不了,他能出去嗎?”
上船前的離家是在2010年9月底10月初。馮國蘭捨不得兒子走,做了早餐後就下地里幹活去了。
老伴開著種地的拖拉機,送兒子到鄉里坐車到龍江縣城,再輾轉去大連打工。臨走時,“小二”給父親買了兩盒煙。平日夫妻倆都是抽自己種的烤菸,用紙卷著抽。
2010年11月底,劉貴奪上船,他要做遠洋船員,出國謀生,卻踏上了不歸路。

大方仗義

在漁船上,王樹彬對劉貴奪有好印象,“這人看上去挺仗義的。”在漁船停靠碼頭時,一次10多個船員一起外出吃飯,花了1000多元。王樹彬提議AA制,劉貴奪獨自結了賬,他說:“沒關係,馬上要離境了,留著錢也沒用,船上花不了,我請了。”
劉貴奪的精明是以不易察覺的方式顯現出來的。出海前,他一面從公司的門市部里賒賬2萬多元搬了十多箱煙上船,一直碼到船艙頂棚,一面對其他船員解釋這些煙是自己抽的,他說,“這***上了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煙,我不能虧了自己。”
由於船上空間小,公司只允許帶這么多煙,煙就被他一個人壟斷了。
停靠碼頭2個多月,來自全國各地的這些船員,聚在一起只有打鬧和嬉戲。但只有王樹彬的好友劉剛看出了劉貴奪的不同尋常——王樹彬回憶,劉貴奪上船沒幾天,劉剛私下議論過一次,“這小子瞅著不是什麼省油的燈,不怎么好惹。”
後來,來自吉林的劉剛,這個“30來歲、腦瓜特別好使”不幸虧了本的生意人,和另外5人在同一個晚上遭到殺害。
根據後來分批殺人的事實來看,殺戮主要在三個“幫派”中間展開——出海前,這只是基於地緣和人緣,在人群中正常出現的小圈子。
第一個是三個黑龍江人組成,劉貴奪就是三人中拿主意的。王樹彬介紹,三人此前就認識,像“死黨”一樣,1976年出生的姜曉龍愛耍根電棍嚇唬人,而1987年出生的劉成建個子矮一些,看上去挺老實。
第二個主要由四個內蒙古人組成,他們都是蒙古族,相互用蒙古語交流,為頭的是身手敏捷的包德格吉日胡(以下簡稱包德)。
王樹彬記得,包德為人熱情,曾對其他船員說,“在船上呆兩年,大家都是兄弟了,就像是當了兩年兵的戰友一樣”。
第三個就是所謂的“大連幫”,以來自大連的管理人員為主,他們是漁船當然的控制者。
船長李承權,身材高大,脾氣暴躁,庭審時給一名家屬留下的印象是,“脾氣倔,人挺橫,是那種不讓人說一個不字的人”。
“大連幫”內,還有一個經常一起吃飯、閒聊關係親密的“小團伙”:為人豪爽的溫斗,“心眼實誠、愛抱怨兩句”的姜樹濤,“為人熱心,當過潛水員”的岳朋以及王樹彬、劉剛等人。
“如果我在船上不主動去殺人的話,應該會和劉剛一起作為‘大連幫’被殺了吧。”王樹彬事後猜測。

發動船員

引發殺戮的直接原因,是船員契約上的報酬問題。在上船前,劉貴奪相信,只要在船上熬兩年苦日子,就可以獲得至少9萬元報酬——契約約定,保底工資每年4萬5,在船上消費少,加上釣魷魚的提成,2年後就可以存下一大筆錢。
對於劉貴奪等船員而言,這是在船上支撐兩年的“信仰”。王樹彬在漁船停靠岸邊時,就已經開始暈船,“那種感覺就像喝醉了酒一樣,時刻都想嘔吐”。但他被船上的“淘金夢”感染,還是決定跟隨漁船出海生活兩年。
出海半年後,劉貴奪等人的夢破滅了。在漁船上,吃慣了苦的劉貴奪成了業績最好的人,3個月內卻只能賺到8563.2元,而付出的代價卻異常艱辛,後來他供述,“(2011年)6月初,每天工作18個小時是少的,還有連續工作一天兩晚,不睡覺,我們都非常疲倦,累壞了。”
辛苦的勞作,換來的卻是欺騙,“信仰”瓦解了,悲觀和失望情緒在船上迅速蔓延,暴力反抗劫持船隻的想法冒了出來,並最終引爆了危機。
劫船的計畫,在船上醞釀了一個多月。按照劉貴奪的供述,最先提出計畫的是包德,實際上,劉貴奪才是真正發動這場暴力反抗的“頭領”。
“倖存者”的供述中,主要是劉貴奪和他的“死黨”一起在私下遊說。在控制船長後,劉貴奪搬到了船長室住,而包德,只是從條件稍差的前鋪搬到了劉貴奪以前住的十二人鋪。
劉貴奪劫持船隻的遊說過程,顯得輕鬆、隨意,有著心照不宣的意味。行動的前一天,和一個叫梅林盛的船員在廁所碰見,劉貴奪問:“你就釣這么少的魚啊?”梅笑了笑。劉貴奪後來供述,“我們釣的魚少一點就少一點,釣多釣少沒關係,意思是要劫持船隻,相互一笑,我心裡就明白梅林盛肯定要加入我們了。”
最後,暴力反抗的想法,一共贏得13名船員的支持,其中還包括船上唯一的大學生馬玉超,但所有人都沒有意識到劫船帶來的嚴重法律後果。一位律師告訴記者,“劫船至少可判十年以上”。
原告方律師張文普感嘆,不訴諸暴力的話,船員其實可以集體罷工、談判,甚至委託家人去找公司協商,或者在岸上起訴。
這些和平處理的手段,只是作為一個有規則意識的法律工作者的事後分析。從實際情況看,公司和船長的某些行為,其實早已堵死了談判、協商的通道,暴力反抗在這艘船上似乎不可避免。
首先是包括劉貴奪在內,共有18名船員沒有船員證。沒有船員證,就堵死了這些船員的退路。劉貴奪在法庭上陳述,船長曾說,你們回不去了,都沒辦船員證,也沒有其他船敢搭你們回去,否則就是非法偷渡,你們乾也得乾,不乾也得乾。
而公司也不太可能送這些不願幹下去的船員回國。根據契約約定,船員出海途中返回的費用,全部要由船員自己承擔。
協商或者打官司這條解決路徑,早就被公司自己堵死了,問題的關鍵是公司用了假公章和船員簽訂勞動契約。
出海之前,公司就已經“謀劃”要把這些船員當作“黑工”使用,在勞動權益上沒有基本保障,加上船長個人粗暴的管理方式(多名參加庭審的受害者家屬介紹,一名叫包寶成的船員魷釣時抽菸,被船長一拳打過去,眼睛被打烏了),使得漁船上缺乏基本的人權和規則,給整艘船埋下了殘暴的種子。

劫船回國

劉貴奪選擇劫持的時機是等漁船加滿燃油後就開始實施。漁船加滿了油,在破壞船上的通訊設備後,整艘船就可以不再受公司的監管,直接開回國了。
2011年6月17日深夜11時許,劉貴奪和包德一共7名船員持刀上舵樓,“死黨”姜曉龍帶著5名船員持刀守在通往船長室的舷梯前放風。
劉貴奪帶人衝進舵樓時,船長正在睡覺,劉將其拽了起來,要求起錨回國,遭到拒絕,劉貴奪就拿刀捅其左大腿,船長叫起來,一個叫雙喜的船員給他當頭一棍,船長暈了過去。
劉貴奪吩咐雙喜把船長捆上,結果雙喜拿來了一根比大拇指還粗的繩子,劉貴奪阻止了,“這個能把人綁死了,也不好綁”。按照劉貴奪最初的計畫,只要通過暴力控制船長把船開回國就好了,並沒想到要殺人。
這時,大副付義忠、一伙食長夏琦勇、船員劉剛想上去救船長,付義忠被包德等人用紅布條綁了起來,另兩人被嚇唬了回去。
悲劇的是,夏琦勇退回去後又魯莽持刀想闖過去救船長,這不僅給自己帶來了殺身之禍,還因為這起流血事件,把整艘船引向了殺戮的深淵。
夏琦勇的舉動,王樹彬認為可能是想報船長的“知遇之恩”。據他介紹,船上的一伙食長原本是一個叫崔勇的船員,後來換成了夏琦勇,每個月的工資多了200塊。這個安排,曾引起崔勇的不快。而夏琦勇也因為這點知遇之恩,“平時特別維護船長”。
夏琦勇返身叫嚷著“這幫小兔崽子還想劫船”,持刀衝到舷梯口,被姜曉龍攔下。姜曉龍供述,他對夏琦勇說,“讓你下去就下去,沒你什麼事兒”。
一審法院認定,夏琦勇是被“黑龍江幫”砍殺的。在制服夏琦勇的過程中,劉貴奪大喊一聲,“劉成建把他腿打折了”,以此嚇阻其他船員。
夏琦勇死後,就再沒有遇到反抗,船順利起錨,被綁的付義忠也恢復了自由。
但是,暴力劫持死了人,暴力就成了唯一的規則,劉貴奪開始把船上的救生衣、殺魚的刀具都控制起來,並和包德帶人日夜輪班走崗,防止其他人和船長聯繫後改變了回國航程。
控制漁船後的劉貴奪,內心的恐懼感卻越來越強烈。怕遭到“毒殺”,安排船員宮學軍做飯後又不放心,劉貴奪不動聲色安排了馬玉超去幫忙,“意思是看著宮學軍,怕在飯菜中下老鼠藥”。

有人造反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的時間裡,船上風平浪靜,直到抵達夏威夷以西海域後,新的殺戮危機爆發了。劉貴奪認為“大連幫”要“造反”的跡象越來越明顯,“我看見溫斗經常和別人竄,經常說悄悄話,我感覺有人造反”。
所謂要“造反”的事實,王樹彬介紹,在出海前就已經是這樣了,“這幾個人關係好,常聚在一起吃飯、聊天”。
之後,劉貴奪“和包德商量不能再等了”,他定下了計畫,開始血洗這個“造反”團伙。
2011年7月20日晚上,劉貴奪在舵樓里注視著殺人過程:溫斗下舷梯時,被包德用刀捅透了身體,溫斗慘叫,劉貴奪隨之將音樂調大來遮人耳目。
在舵樓,劉貴奪問返回的“死黨”“下面怎么樣了”,站在兩人身後的包德“在後面朝我笑”,隨後,劉貴奪下去察看殺人現場。
當夜,溫斗、姜樹濤等六人遇害,其中挨捅的姜樹濤求饒:“劉哥,劉哥,我錯了。”“得了,別捅了,把他扔海里吧。”劉貴奪說完返身離去。
在這場殺戮中,“造反”成了殺人的標準。與溫斗住同一間屋,但平日不愛閒聊、只悶頭忙著修機器的王延龍,劉貴奪問他“參與大車(溫斗)造反了沒有”。回答“沒有”的王延龍活了下來。
而劉貴奪定下的“造反”罪名就成了漁船上的死罪,以罪名殺人,穩住了其他船員,便於各個擊破。
殺人當夜,馬玉超在神情恍惚中失蹤。第二天,與溫斗等六人關係親密的兩個船員遇害。而一個叫薄福軍的船員,則被當做“叛徒”被處死。
劉貴奪供述,薄福軍是最初同意和他一起劫船回國的同夥,在動手殺溫斗等人之前,薄福軍曾向自己告密,“岳朋要造反”。“後來我問薄福軍,他就不再說了,反而替(岳朋)他們說話,我感覺薄福軍也叛變我們了”。
在兩天之內連殺9人後,這場殺戮才真正開始。

和他一起

殺完9人之後,在船上一直處於觀望的“中間派”的船員,船長李承權、船員崔勇、段志芳,出於對安全的擔憂而要求入伙,船上的力量開始重組。
劉貴奪召集了一次會議來決定是否批准船長入伙。劉貴奪稱,“我說加入我們有好處,船長懂的事情多,他說在日本有親戚;壞處是船靠日本岸了,能把我們都供出去。”
會上,其他人要劉貴奪拿主意,最後劉貴奪批准了船長的加入。新的力量加入後,就成了進行內部清洗的主力。在殺完9人間隔2天后,7月24日,可以與劉貴奪相抗衡的“內蒙古幫”遭到清洗。
劉貴奪供述,殺包德等人的理由是,“後來我說去日本,包德不說話,感覺他不服這個建議,他可能想殺我取而代之,而且他把姜曉龍等我的人趕到船艙底下住。”
就在劉貴奪開始起疑心的當口,告密者再次出現了——同樣是內蒙古人、1991年出生的黃金波,在劉貴奪和包德這兩個團伙中充當著“雙面間諜”的角色。
據一審判決書,“黃金波供述,包德跟他說劉貴奪要帶著姜曉龍等兩三個人去日本,把剩下的人全殺了,想讓他幫著反劉貴奪,他假裝同意,但當天晚上就告訴了劉貴奪。”
劉貴奪的計畫是讓新入伙的船長李承權和崔勇殺包德,但告訴包德是要殺崔勇,並讓包德把刀交給李承權。
7月24日當夜,劉貴奪再次在舵樓里注視著這一切:“我看見三人(包德、船長、崔勇)在船舵樓前面”,空著手的包德被兩人捅,他喊了一句“都出來”,但沒有同伴出來,出來的是劉貴奪的人:劉成建、黃金波等。
包德試圖搶刀反抗未遂後跳海,劉貴奪上前追問,“還有誰要反我?”並問包德,“你以為黃金波是誰的人?”

劃分敵友

被劃做“內蒙古幫”的6人遇害後,此時,是否沾血成為了劃分敵友的新標準。
7月25日凌晨4時許,船艙進水,王延龍失蹤,劉貴奪等人推論是王延龍打開了海底總閥。王以沉船來阻止殺戮。
劉貴奪組織救船,安排付義忠、宋國春等4人用空桶和木板臨時造了一個簡易筏後,4人卻跳上簡易筏往外逃,宋國春還趁亂把部分尖刀扔到了海里。
這時船體傾斜嚴重,船長吩咐拋錨,弄了很長時間,船慢慢平了,雖然船上有水,但不繼續下沉了。
不幸的是,企圖逃離漁船的簡易筏又隨洋流漂回漁船附近。據劉成建等人供述,看到4人往回漂,船長和曾經的施害者站到了一起,他“讓大家藏起來,等靠近後,就開始用鐵墜子(每個重約2公斤)砸”。
交往20多年的兄弟情誼在此時已經一錢不值,付義忠逃離漁船和不曾殺人的事實,成了他的“罪名”。
遭到攻擊的付義忠三人跳海,而宋國春則選擇了游向漁船,救上來卻被當做了“投名狀”——劉貴奪、李承權要讓還沒殺過人的兩個船員沾血。
宋國春逃上船後,就“一直哀求劉貴奪別殺自己”,“死黨”姜曉龍“看著宋國春挺可憐的,轉身走了”。
身上的救生衣被脫下,只剩一條內褲,40多歲的宋國春被綁好手腳繫上“五六個鐵墜子”後立在船邊,沒沾血的項立山、段志芳兩人“推了宋國春一把,宋國春就沉到海里了”。此時,33名船員中,“倖存”11名船員。
與此同時,海上的救援力量正在趕來,殺戮停止了,編造謊言成了劉貴奪等人的當務之急。
宋國春沉海的當天上午,劉貴奪、李承權組織船員開會,開始編造船上經歷,並讓黃金波記下兩份,讓船員輪流背誦。
但墨寫的謊言,終究掩蓋不了血寫的事實,在2011年8月12日船靠岸後,船上11人全部被刑拘。
2013年7月19日,劉貴奪一審被判處死刑。認定他殺了20條人命。
一審判決後,死者家屬表示接受判決結果,而被告人崔勇的律師稱量刑過重,將抗訴。

判決結果

○被告人劉貴奪、姜曉龍、劉成建、黃金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劫持船隻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李承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王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劫持船隻罪,判有期徒刑12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馮興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梅林盛、崔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被告人項立山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被告人段志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瀟湘晨報記者劉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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