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聲(生卒年不祥)字茂遠,號遠馨,今王廟鄉劉花園村人,清順治二年(1645年)中舉人,第二年考中進士。初授官瘐部郎,三監榷稅,兩次糾正重大冤案,顯示了才能,被推選為鞏昌知府。
基本介紹
- 本名:劉芳聲
- 字號:字茂遠
號遠馨 - 所處時代:明末清初
- 性別:男
當時,秦中一帶戰亂剛息,劉芳聲驅車到任,招流亡、墾荒田、修城牆、賑饑民、約屬員、勵廉節,很快使鞏昌成為“樂土”。皇帝下詔徵求直諫,劉芳聲條奏四件事:革花紅(即彩禮)、禁私借、恤驛遞、復孤貧,均被採納。總督、巡撫為他請功,記錄了六次。後升任廣西桂林副使,因父喪回家守制,沒有到任。三年後,補授貴州畢節副使。
劉芳聲到任後,對少數民族人民開誠撫綏,恩威並著。屆滿,封為福建省建南道參政。劉芳聲正要赴任,剛好安順兵變。三院奏請朝廷,劉芳聲又改任貴州掌管軍務。他單騎上山,宣講造反利害,變兵聞聲而來,跪拜馬前,事變平息,貴州學政因兵變嚇病,劉芳聲就代理了學政。凡是經過他選拔錄取的,都有真才實學;而經他考績降等的100餘人,沒有不服氣的。後來,督、撫合力推薦,朝廷宣諭讓他在京城任職。而劉芳聲因母親年事漸高,極力請求辭歸故里,當年剛好50歲。
其女兒劉氏,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第七子——饒餘敏郡王阿巴泰第四子安親王岳樂的庶福晉。劉氏為岳樂生有兩子兩女,在岳樂三繼福晉赫舍里氏進門後便再無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