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航(畢節市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原二級主任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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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航,曾任畢節市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

2023年1月,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劉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金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金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航
  • 國籍中國
  • 性質:受賄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曾任畢節市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8月,畢節市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劉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金沙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月,經金沙縣委批准,金沙縣紀委縣監委對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原二級主任科員劉航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航理想信念坍塌,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占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煤礦安全監管、復工復產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航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金沙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金沙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劉航開除黨籍處分,由金沙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提起公訴

2023年1月,金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二級主任科員劉航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金沙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金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航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金沙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航利用擔任金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局長,兼任金沙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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