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詳情
2013年1月17日14時許,在鄭州市鄭東新區九如東路與黃河東路交叉口,一名女司機駕駛前後無牌照的
寶馬Z4跑車闖紅燈,被鄭州交警六大隊交警楊煥增查處時,始終拒絕下車、拒絕出示證件,還開車頂著交警往前硬跑了約1.3公里。其間,楊煥增多次呼叫女司機停車,均未被理會。最終,寶馬車被熱心市民的3輛私家車逼停。
事情一經報導,引起網友及市民極大關注。有網友表示,對瘋狂“寶馬女”的舉動感到很不理解,很想問問這位瘋狂女這么做是為了什麼?網友說,寶馬頂著交警狂奔,能明顯聽到汽車加速的馬達聲和風聲,想想當時多危險呀,向冒著生命危險執法的交警致敬!
絕大多數網友發表言論聲援當事交警楊煥增,對肇事寶馬車女司機幾乎是一邊倒地譴責。
從鄭州市公安機關獲悉,雖然肇事女司機劉育紅截至目前依然拒不開口,但因涉嫌妨害公務罪,仍被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以“零口供”方式
刑事拘留。現今已經移交當地檢察機關,開始進入
司法程式。
警方稱車內4張臨時牌照系由4S店偽造
2013年1月21日上午,肇事司機劉育紅的家人委託一位女士來到鄭州市交警六大隊,向警方交出了車鑰匙,接受警方調查。打開車門後,發現車內共放有4張臨時牌照,最早的一張有效期截至2012年8月11日,最晚的一張有效期截至2013年1月19日。里程表顯示,該車已經行駛了3萬多公里。
劉育紅的親屬王先生說,該車是去年從鄭州一個二手車交易市場裡買的,當時花了39萬多元,核實過該車有正規手續,因為想找一個好號,一直沒找到,所以掛了臨時牌。該車不常開,2013年1月17日,劉育紅洗車時,把臨時車牌放在了車裡,後來駕車出去,忘了把臨時車牌貼上在車前擋風玻璃上。
鄭州市交警六大隊有關人士說,該寶馬車原
車牌號是“豫AF535V”,原車主段某是鄭州人,新車主被登記在劉育紅名下,按鄭州車管所的規定,劉育紅需要重新申領號牌,才能上路行駛。
根據鄭州市車管所一王姓工作人員的說法,該所目前尚無針對二手車的臨時牌照業務。對“為什麼肇事寶馬車會4次申領臨時牌照”的疑問,他表示“不清楚”。
2013年1月21日下午3點41分,有讀者反映:“肇事寶馬車是走私車。”“經核實,確認這輛寶馬車不是走私車,有報關手續,從大連海關入的關,已經過
河南省公安廳核實。”昨晚7時,鄭州市交警六大隊一中隊指導員章冰說,到鄭州車管所核實後發現,寶馬車內的4張臨時牌照均由鄭州一家汽車4S店提供。“這輛寶馬車並不是在4S店買的,那么4S店能不能提供臨時牌照呢?”章冰說,他們也注意到了這個情況,仍在核實中。
從鄭州交警支隊獲悉,肇事的寶馬車是2012年7月31日入的戶,從當時車主提供的信息來看,車輛信息“正常”。現已查明,該車的4張臨時牌照是假牌照,4張牌照的空白紙張確實由車管所提供,後邊的章也是車管所民警事先蓋好的,但裡邊的內容卻由一家汽車4S店偽造,該4S店沒有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而且這些信息也沒錄入車管所的車輛管理系統,按照規定,只有錄入該系統,才是合法有效的牌照。他們將對涉事
4S店偽造假牌照的責任進行追究。
事件進展
卷宗已送達檢方 正等待結
在持續關注事件的同時,不少網友包括一些微博認證人士還通過網路披露了一些有關當事人背景的猜測和視頻未能拍到的事發情況,但這些網友的“人肉信息”因為太過模糊,尚難以從正規渠道證實。
2013年1月21日,鄭州市公安局鄭東分局治安管理二中隊值班民警表示,該局已經將劉育紅案的相關卷宗報送到了鄭州市高新區檢察院,但檢方尚未作出是否批捕的決定。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晴川說,如果劉育紅妨害公務罪一旦成立,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她將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其中,拘役一般是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管制是兩個月以上兩年以下。
審判結果
2013年3月18日,鄭州“寶馬女”拖行
交警案一審宣判,駕駛寶馬轎車拖行執勤交警的劉育紅因
妨害公務罪,被鄭州高新區法院一審判處
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法院認為,劉育紅因交通違章被查處,採取駕車拖行交警的暴力方法阻礙交警依法執行職務,已構成妨害公務罪。因未對執勤交警身體造成較大傷害,犯罪情節較輕,且有悔罪表現,符合緩刑適用條件。
法院在宣判的同時,還對劉育紅髮布了“禁止令”,禁止其在緩刑考驗期內駕駛機動車輛。
人物信息
“開封寶馬女”做什麼工作?親友稱“專職在家帶孩子”
交巡警六大隊相關負責人說,開寶馬的女司機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她向警方出示的駕駛證顯示,劉育紅,1974年出生,籍貫為開封市鼓樓區。人口登記信息顯示,其服務處所為“市五金交電公司”。
因為劉育紅拒交車鑰匙,警方無法立即調查車輛信息。劉育紅的丈夫王先生稱,會把另一把車鑰匙送過來。
一名姓李的女子來到交巡警六大隊,自稱與劉育紅是乾姐妹關係,是姐夫委託自己來送車鑰匙的。
李女士說,因為劉育紅家屬的精神狀況不佳,她才受委託來送鑰匙。
一年前,因為孩子上學,劉育紅一家從開封搬到了鄭州居住。
問及劉育紅做什麼工作時,李女士稱,“姐姐專職在家帶孩子”。
事件回顧
當事交警楊煥增說起一個細節“當時,寶馬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龍湖外環西路農業路口,找到了正在執高峰崗的交巡警六大隊民警
楊煥增,他正是這起事件的主角之一——被“開封寶馬女”拖行千餘米的當事人。
楊煥增是一個笑臉迎人的大男孩,平日在商務內外環經常看到他騎機車巡邏的身影。他的同事崔戰立說他“是一個老實得不能再老實的人”。
楊煥增說:“事情發生後,領導擔心我心理受到影響,讓我休息3天。”
“要說不怕是不可能的,我最想感謝那些堵住寶馬車的好心民眾。當時,寶馬車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如果車速再提一點,方向要是擺兩下,說真的我自己都不敢往下想……”
“在家3天,正好陪陪一歲多的女兒,平時也沒太多時間逗逗她,和她在一起心裡很舒服,現在對這個事情也沒啥陰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