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維智。曾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2年12月,霍邱縣民政局原副局長劉維智涉嫌受賄、濫用職權被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維智
- 畢業院校:安徽農學院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逮捕,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84.09--1988.07 安徽農學院農業經濟管理系,學生;
1988.07--1993.03 霍邱縣鄉鎮企業局,科員、政秘科長;
1993.03--1998.03 霍邱縣姜家湖鄉,副鄉長;
期間:1996.09-1999.06安徽省委黨校政治學專業,研究生在職學習;
1998.03--2001.08 霍邱縣姜家湖鄉,黨委副書記;
2001.08--2006.03 霍邱縣姜家湖鄉,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6.03--2007.03 霍邱縣臨淮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07.03--2008.01 組織另行分配工作,待安排。
2008.01--2009.05 霍邱縣人民政府交通局黨委委員、
霍邱縣砂石管理站副站長(保留正科級);
2009.05--2010.09 霍邱縣人民政府交通局,黨委副書記(正科級);
2010.09--2013.06 霍邱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局,黨委副書記(正科級);
2013.06--2018.02 霍邱縣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科級);
2018.02--2018.03 霍邱縣人民政府民政局,黨組成員;
2018.03-- 霍邱縣人民政府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劉維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2年11月,據金安檢察微信號,霍邱縣民政局原副局長、一級主任科員劉維智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六安市裕安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日前,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劉維智作出逮捕決定。
提起公訴
2022年12月14日,據六安檢察微信公眾號訊息,日前,霍邱縣民政局原副局長、一級主任科員劉維智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一案,經六安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