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在脫貧驗收工作中,武穴市水產局漁政船檢港監管理局船檢股副股長、駐石佛寺鎮孫福二村第一書記劉素兵和市水產局職工、結對幫扶工作人員項明強為使貧困戶孫某某達到脫貧條件,在孫某某沒有養雞養豬的情況下,虛報孫某某當年養雞養豬收入8018元,致使不符合脫貧條件的孫某某成為脫貧戶。目前,劉素兵、項明強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今年7月13日,武穴市紀委查處此案後,作為扶貧領域典型案件上報給黃岡市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