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福松(原福泉市教育局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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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泉市教育局紀檢組長劉福松因監管對象違紀問題被問責案。2014年至2015年,福泉中學違規向學生收取資料費192萬元,以“家長委員會”名義違規收取班費843.48萬元。所收違規資金用於支付教師早晚自習、周末補課、教師監考評卷、值班、評卷會議就餐費用等。該校違規收費的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民眾反映強烈。劉福松作為市教育局紀檢組長,履行監督責任不力。2015年8月14日,中共福泉市紀委給予劉福松同志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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