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葉

澳門財政局長劉玉葉2009年10月初已結束假期,並在這兩天上班,但特區政府會因應行政上的需要,採取一些防範性措施。至於其餘兩名涉及這次事件的人員,其中一名公務員正接受紀律程式,另一位以個人勞動契約聘用的人員,根據勞動契約及特區政府的相關規定作出處理。

法律,透露,

法律

按《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只有第331條載有有關“防範性停職”的規定,訂明作為紀律程式中之嫌疑人的公務員或服務人員,如涉及之違紀行為可能科處停職241日至一年、強迫退休或撤職的處分,且其在職將對部門的工作或對查明真相造成不便,經預審員或命令提起紀律程式的實體建議,並透過行政長官批示,嫌疑人得被命令防範性停職,但不喪失職級薪俸,直至就程式作出最後裁定為止,但停職期間不得超過90日。

透露

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2009年10月8日證實特區政府對財政局長提起的紀律程式已有初步結果,但現在紀律程式已進入抗訴階段,暫不宜透露太多細節。他還表示會對財政局長採取一些防範性措施,相信財政局在短期內會進行一些人士變動或行政管理方面的調整,但不憂慮會影響財政局的整體及基本運作。 譚伯源表示,關於特區政府對財政局長提起紀律程式已有初步結果的報導是事實,但現在紀律程式已進入抗訴階段,紀律程式也是法律程式,所以目前不宜透露太多細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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