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玉國(山東省棗莊市台兒莊區教育和體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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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玉國,曾任山東省棗莊市台兒莊區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2年7月,劉玉國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玉國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山東省棗莊市台兒莊區教育和體育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5月,據棗莊市台兒莊區紀委監委訊息:台兒莊區教育和體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玉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台兒莊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7月,經台兒莊區委批准,台兒莊區紀委監委對台兒莊區教育和體育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玉國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玉國喪失理想信念,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送禮、吃喝招待;目無組織原則,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價值觀扭曲,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背離教育初心,違規收取費用;違反工作紀律;違反財經法規,私設“小金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性活動;在業務銷售、工程承攬、驗收、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劉玉國身為黨員幹部、國家工作人員,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財經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台兒莊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台兒莊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劉玉國開除黨籍處分;由台兒莊區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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