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灼勤

廣州市增城區石灘鎮麻車村村委會原主任劉灼勤放任違法排污問題。經查,2013年8月起,劉灼勤在擔任麻車村村委會主任期間,擅自將未辦理環評審批和環保治理設施竣工驗收手續的廠房及設備出租給多名線路板生產商生產使用,導致工廠排放的廢水中銅重金屬濃度超出污染物排放標準66.7倍。劉灼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7年7月,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劉灼勤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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