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沛諝(1979-),四川蒼溪人。副教授,碩士生導師。東北財經大學法學學士,四川大學法學碩士,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
重慶市政協委員,中國農工民主黨黨員。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特約檢察員”,《重慶日報》專家諮詢委員,曾在檢察機關掛職鍛鍊。全國優秀律師事務所、重慶頂尖律師行——百君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從業以來,擔任多家公司法律顧問,代理數十起有影響力的大案要案。
出版專著《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系統論》、《刑法的實踐面向》,出版合著《刑法分論》、《經濟刑法學》、《刑事疑難案例實務教程》等。在各類刊物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其中多篇被人大複印報刊資料全文轉載,主持教育部、重慶市教委等多項省部級、校級學術及教改課題。
服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原大法官霍姆斯先生“法律的生命在於經驗而非邏輯”之著名論斷,秉持無論法律學人抑或法科學生皆應遊走於學理和實務的邊緣之理念,依循“真命題”之學術研究路徑。關切民族命運和社會現實,《關於儘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資源礦產法>的議案》被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立案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