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歆等謀逆案,此案發生於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歆等謀逆案
- 出處:《漢書·王莽傳·下》
- 發生時間: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
- 涉及人物:劉歆等
案件經過
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新朝衛將軍王涉與國師公劉歆(亦名秀)大司馬董忠、司中大贅孫伋謀議,準備用所屬軍隊劫持王莽投降更始政權,以保全王氏宗族。七月,孫伋畏罪向王莽告發,王莽逮捕董忠後將其處死,並誅滅他的宗族。劉歆、王涉聞訊自殺,王莽因為和他們是親屬,又不想把內部的潰亂張揚出去,所以對外隱瞞了這起案件。
劉歆等謀逆案,此案發生於王莽地皇四年(公元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