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棨(1657~1718),字弢子,清前期官員,高密縣逄戈莊(原屬諸城)人。父親劉必顯(1600~1692)為清初官員,官至戶部廣西司員外郎,階奉直大夫。劉棨博學多才,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進士。10年後始選任長沙縣知縣,居官清廉,尤善應變。得湖廣總督吳碘舉薦,於1698年(康熙三十七年)升任陝西寧羌州(今寧強縣)知州。蒞任後,值陝西大飢,州無可發之粟,他便向監司丁珩借糧,並提出運糧之法:使民赴府負糧,負一斗者給三升。此法一用,不十日便運三千石。州地貧苦,他見山上多槲樹,宜養山蠶,便派人到諸城老家,請善養者數人並帶蠶種數萬枚到寧羌州,教民養蠶,並傳授抽絲織綢之法。寧羌州人由此得利,稱其綢為“劉公綢”。他針對本地文化落後的狀況,便為其立書、建義學,並親自教授。自此,寧羌州有了鄉試者。後擢寧夏中路同知,平陽(今山西臨汾、運城兩地級市及石樓縣和靈石縣,治所在臨汾)知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棨
- 出生日期:1657年
- 逝世日期:1718年
- 字:弢子
人物簡介
生平事跡
康熙三十七年(1698),棨由長沙知縣升任寧羌知州。時逢關中大飢,漢中尤甚,州境亦未倖免,餓莩載道,饑民流離。棨深恤民以食為天,刻不容緩,置被革職查辦的風險於不顧,不待上司核復,即開倉賑濟。奈何州少宿儲,杯水車薪,無濟於事,請貸鄰邑倉粟;然州處萬山叢中,運輸艱難,棨遂約民:凡運回斗粟者給運酬糧3升。不旬日,運回3000石,全州雀躍,稱頌其為劉青天。陝西省巡撫通報所屬州縣表彰劉棨賑災救民的措施。劉棨也被人們稱頌為便民良吏。
棨又奉檄賑濟洋縣,將糧食集中於漢水兩岸,親自查驗過目,定期裝船出發,順流而下。數日,糧船抵洋,放賑完畢,他向洋縣令叮嚀:“此糧食是以官方名義借的,倘日後百姓不能償還,責任當由我倆完全承擔。”這年秋天收成良好,洋縣百姓互相勉勵,不須催督,如數歸還。
當初,寧羌山高地瘠,歲役貢賦,額浮於地。棨派員實地查勘,以寧羌“七分石頭三分土”具情呈報上司,祈減賦額。經核定,全州年賦歲銀計減到911兩,此額一直沿襲200多年。
除均田額,完欠賦,還培補棧道,興修旅舍,安置外來客商。一年多時間,房舍萃集,街市繁榮,人煙茂盛。寧羌境內廣生槲櫟,宜養柞蠶,但州民不知養蠶之法。棨乃從家鄉山東招攬養蠶者,載蠶種數萬至寧羌,教民放養。繭成,復聘山東工技,向州民傳授繅絲之術。由於他的提倡、推廣、督導,寧羌的柞蠶業盛極一時,成為西北的柞蠶基地。寧羌生產的柞蠶絲綢質柔色美,人稱“劉公綢”,廣銷川、陝、甘諸省,頗受青睞。
劉棨不但重視發展生產,還力倡地方文教事業。首先招商開設書店,發售經籍,創辦義學,親為講解。寧羌文風大興,始多應考登第者。
康熙四十一年(1702),棨擢升甘肅寧夏中路同知,未赴任,家母去世。由於在寧羌代民完賦而負累,無路費返里奔喪,囑咐其弟代售家產。不足,弟又變賣己產償付。州民知道後非常感動,竟相捐金資助,棨均婉言謝絕。
之後,棨又歷任長沙府同知、平陽知府、天津道副使、江西按察使和四川布政使。康熙五十五年(1716)皇帝曾詢問九卿中清介大臣數人:“本朝官吏清正廉潔與爾等倫比者何人?”九卿薦舉4人,棨乃其中之一。爾後,皇帝還口諭聖旨向群臣褒揚棨的卓越政績。
棨升任離寧後,柞蠶之業督理無人,漸次衰微。乾隆年間,陳宏謀主陝,發布《廣行山蠶檄》,大讚劉公教民養蠶之功。並連年借給蠶民工本,設法鼓舞,寧羌柞蠶業大有發展。
劉棨是封建時代一位清正廉潔、勤於民事的地方官。他關心民間疾苦,重視發展生產,開發民智,深受民眾愛戴。康熙五十七年(1718),棨病逝於任所。寧羌州民為彰其德,在州城南門內建劉公祠,刻石詳志。今祠已廢,“文化大革命”中紅衛兵鑿毀碑文,但劉公的業績和美譽決不因祠廢碑毀而泯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