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本華(鄭州市金水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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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本華,鄭州市金水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原主任。

2021年2月,劉本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鄭州市金水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原主任。

人物事件

2021年9月,鄭州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金水區保障性住房管理辦公室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公室原主任劉本華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並乘坐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執行公務問題。
2016年6月至2020年10月,劉本華任職期間,在辦公室工作及外出執行公務期間多次收受轄區物業公司、維修資金項目施工方等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水果、茶葉等禮品;乘坐由轄區物業公司、維修資金項目施工方等管理和服務對象提供的車輛前往項目現場執行公務。劉本華還存在其他違法問題。2021年2月,劉本華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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