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敬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劉敬東(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劉敬東,1968年10月30日生,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室副主任、副研究員,兼任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WTO法律實務研究所主任,國際法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瑞士蘇黎世大學訪問學者。2006年獲首屆北京市政法系統優秀人才提名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敬東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 出生日期:1968年10月30日
人物簡介,主要經歷,主要學術成就,

人物簡介

劉敬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人,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國際經濟法室主任,研究員,中國國際經濟法學會理事、中國法學會WTO法研究會理事,國際法學博士,美國哥倫比亞大學、瑞士蘇黎世大學訪問學者。
近年來,曾先後出版《國際融資租賃交易中的法律問題》、《中國入世議定書解讀》、《WTO法律制度中的善意原則》、《人權與WTO法律制度》等學術專著,以及譯著《WTO的未來》、《貿易政策審議——WTO秘書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報告》,主編出版《反傾銷案件司法審查制度研究》、《WTO:解釋條約的習慣規則》(與趙維田教授合作)等著作。並在《法學研究》、《政法論壇》、《中國法律》(香港)、《國際貿易》、《中國國際法年刊》、《國際經濟法論叢》等核心法律期刊發表大量學術文章,為《人民日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中國社會科學報》、《法制日報》等撰寫多篇文章和評論。曾榮獲中國國際法學會2012年度“航天科工”論文獎紀念獎。
曾主持原對外經貿部重點科研課題:“反傾銷案件的司法審查制度研究”,承擔國家商務部“WTO反傾銷裁決執行情況研究報告”、“中國貿易救濟措施十周年報告”兩項重大課題,完成中國社科院重大課題:WTO體制下貿易與環境法律關係研究,及兩項重點課題:“WTO法律制度中的善意原則”、“人權與WTO法律制度的關係研究”,2013年主持國家社科基金課題:海外利益保護的中國模式研究。

主要經歷

1986年至1990年,就讀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0年至1993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國際法專業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3年起在中信集團中國租賃有限公司法律部任職,曾擔任公司法律部經理、投資管理部經理等職;
1998年至2001年,在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攻讀國際法學博士學位,並獲得國際法學博士學位;
2001年至2006年,作為北京市政法系統引進人才擔任北京市政法管理幹部學院WTO法律實務研究所主任、國際經貿法律系主任;
2003年至2005年進入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後流動站學習、工作;
2006年12月起至今,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中心國際經濟法室副研究員。
2008——2009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2010年10月瑞士蘇黎世大學訪問學者。

主要學術成就

2005年至2008年期間曾出版《國際融資租賃交易中的法律問題》、《中國入世議定書解讀》等學術專著,以及譯著《WTO的未來》、《貿易政策審議——WTO秘書處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報告》,主編《反傾銷案件司法審查制度研究》、《WTO:解釋條約的習慣規則》(與趙維田教授合作)、《國際法述評》等。2009年,出版專著《WTO法律制度中的善意原則》。2010年,出版專著《人權與WTO法律制度》。並在《人民日報》、新華社《經濟參考報》、《中國社會科學報》、《法制日報》、《法學研究》(筆談)、《政法論壇》、《中國法律》(香港)、《國際貿易》、《中國國際法年刊》、《國際經濟法論叢》等期刊、報紙發表大量學術文章和評論。
2004年,曾主持原對外經貿部重點科研課題:“反傾銷案件的司法審查制度研究”,2006-2007年,承擔國家商務部“WTO反傾銷裁決執行情況研究報告”、“中國貿易救濟措施十周年報告”兩項重大課題,2006年至2010年期間承擔中國社科院兩項重點課題:“WTO法律制度中的善意原則”、“人權與WTO法律制度的關係研究”。2007年——2009年度“中國法治藍皮書”國際經濟法部分撰寫人,“中國法治建設30周年”、“國際經濟法學30年”等重大回顧性文章撰寫人。
2008年9月曾作為中國社科院法學所代表團成員赴墨西哥國立自治大學訪問,並就中國與WTO關係問題發表演講。2009年初應邀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發表“WTO法律制度與善意原則”的演講,並就中國入世後面臨的國際貿易法律問題接受《福布斯》雜誌專訪。2010年9月應邀參加“中非論壇——法律論壇”並作大會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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