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戈雲(萍鄉市蓮花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劉戈雲,男,漢族,1975年6月出生,江西蓮花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5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蓮花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

2023年9月,經蓮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蓮花縣委同意後,報請萍鄉市紀委審核並經中共萍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戈雲開除黨籍處分;由蓮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戈雲
  • 民族:漢族
  • 籍貫:江西蓮花
  • 出生日期:1975年6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5年7月至1997年9月,蓮花縣閃石鄉職工;
1997年9月至2003年9月,蓮花縣閃石鄉、花塘鄉、琴亭鎮、坪里鄉幹部;
2003年9月至2012年8月,歷任蓮花縣神泉鄉鄉長助理、辦公室主任,維穩信息督查員,黨委委員、人武部長,黨委委員、副鄉長,黨委委員、常務副鄉長;
2012年8月至2015年4月,蓮花縣路口鎮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政協工作聯絡組組長;
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蓮花縣委統戰部副部長、縣工商聯黨組書記;
2016年6月至2016年8月,蓮花縣閃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提名人選;
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蓮花縣閃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換屆待安排;
2021年11月至2022年9月,蓮花縣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縣鄉村振興局黨組書記;
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蓮花縣農業農村局黨委書記;
2022年10月至2023年5月,蓮花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
2023年5月,被免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3月,蓮花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劉戈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蓮花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據廉潔萍鄉訊息:
2023年9月,經中共蓮花縣委批准,蓮花縣紀委縣監委對蓮花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劉戈雲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戈雲喪失理想信念,政治意識和規矩意識淡薄,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搞“一言堂”,分配項目資金擅權妄為,絞盡腦汁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在工程項目承攬上謀取利益;在管理和服務活動中違反規定收取費用,損害民眾利益;缺乏敬畏之心,把組織賦予的公權力當成牟利工具,侵吞公共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劉戈雲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蓮花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蓮花縣委同意後,報請萍鄉市紀委審核並經中共萍鄉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戈雲開除黨籍處分;由蓮花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終止其中共蓮花縣第十五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4年2月6日,萍鄉市通報7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蓮花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劉戈雲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7年至2022年,劉戈雲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菸酒等禮品,折合總計2.4萬餘元。劉戈雲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4年5月,江西通報5起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包括蓮花縣農業農村局原黨組書記劉戈雲違規套取鄉鎮財政資金、插手干預基層項目建設問題。2017年至2021年,劉戈雲在擔任蓮花縣閃石鄉黨委副書記、鄉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虛增廣告費用套取資金供個人使用;違規插手干預基層項目建設,為親屬及他人謀利。劉戈雲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七萬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