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1738年(乾隆三年)春,出川平定雲南叛軍;7月,升四川按察使;1743年3月,因在川政績卓越,升湖南巡撫,時值湖南多處受災,哀鴻遍野,無災州縣也盜案迭起,貪官污吏猖獗,百姓怨聲載道。劉恭仁到任後,一面查明情由,據實彈劾貪官污吏,建議嚴辦;一面稽查庫存,修築城郭,建倉儲谷,賑濟災民,井準許民間開採硝石。僅一年余,庫銀充實,民糧豐足,劉恭仁贏得了百姓的愛戴。
乾隆中期,淮河幾次泛濫,大量農田被毀,加之不法官紳為害,盜賊猖獗,因而江南民不潦生,怨聲載道,官府檔案管理混亂,各種案件堆積如山。在這種情況下,他於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調任兩江總督。任內,以凡事“悉秉至公,無人不可以共事”為準則,大刀闊斧,“清理積牘,剔除宿弊,吏治為之一新。”所謂積牘,即常年積壓,得不到處理的檔案、檔案;所謂宿弊,即官員多年的陋規、科派虧空、州縣的逃稅、隱匿土地等。由於這兩項工作幹得出色,所以才出現了“吏治為之一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