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宏(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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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志宏,曾任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黨支部書記、主任。

2022年4月,劉志宏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2022年7月,劉志宏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四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志宏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黨支部書記、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12月,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2年4月,安徽省桐城市紀委監委對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志宏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違規使用公車;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志宏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嚴重違反黨的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桐城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志宏開除黨籍處分;由桐城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022年7月,劉志宏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二十四萬元。

公開通報

2023年6月,安慶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原黨支部書記、主任劉志宏違規套取國家資金、受賄案。
2013年和2014年,安徽桐城國家糧食儲備庫在收購輪換粳稻、托市小麥時,將水雜扣量納入庫存數量予以上報,套取收購資金、入庫費用、保管費用合計42萬餘元;同時,劉志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糧食購銷、出入庫、資金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60萬餘元。劉志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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