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張華(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紀檢監察組原副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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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張華,男,漢族,1968年9月出生,江西武寧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4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紀檢監察組副組長。

2023年4月,劉張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張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88年9月至2001年4月,歷任武寧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信貸員、副科長、科長、總稽核;
2001年4月至2004年10月,歷任瑞昌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總稽核、副理事長兼副主任;
2004年10月至2011年5月,歷任九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委員、籌備組成員、主任,星子縣、九江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
2011年5月至2015年8月,歷任上饒市信州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以下簡稱省聯社)上饒辦事處黨組成員、信州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省聯社上饒辦事處黨組成員,上饒農村商業銀行黨委委員、行長,江西省聯社上饒辦事處黨組副書記,省聯社上饒辦事處黨組副書記、上饒審計中心主任;
2015年8月至2020年6月,江西省聯社紀檢監察室主任;
2020年6月,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聯社紀檢監察組副組長。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2年10月31日,據廉潔江西訊息,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紀檢監察組副組長劉張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指定管轄,接受上饒市紀委市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4月,經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指定管轄,上饒市紀委市監委對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紀檢監察組原副組長劉張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張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打折扣、搞變通,執紀違紀、執法違法,敗壞紀檢監察幹部形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違規在職工錄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為親屬攬儲,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道德敗壞、家風不正,追求低級趣味,對配偶失管失教;目無法紀、心無敬畏,濫用貸款審批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張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劉張華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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