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子讓,男,曾任天津市北辰區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長。
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紀委監委網站通報稱北辰區委原常委、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長劉子讓,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查。
人物履歷,立案審查,
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共產黨天津市北辰區委常委,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局長。
立案審查
2019年4月12日,天津市紀委監委網站通報稱,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天津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鬥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深挖徹查黨員幹部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截至目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調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97件229人,其中充當黑惡勢力的“官傘”、“警傘”48件84人,履職不力、失職瀆職的“庸傘”22件107人。
其中,北辰區委原常委、公安北辰分局原局長劉子讓,公安西青分局原局長劉玉山,公安河西分局副局長楊雲生,濱海新區公安局原漢沽分局局長郝建國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查。
根據天津市紀委監委網站公布的案情,劉子讓、劉玉山、郝建國均存在收受賄賂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逃避處罰甚至刑事追究的情節,楊雲生則為惡勢力犯罪集團辦理保全公司審批及遊戲廳、洗浴中心經營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