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天兵(四川南充系列特大殺人強姦案首犯)

劉天兵(四川南充系列特大殺人強姦案首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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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南充晚報》記者何志永早報記者趙郁蒙黃慶鋒實習記者黎黎)昨(26)日,製造南充“5.4”、“5.16”、“5.18”系列殺人、搶劫、強姦、盜竊大案的四惡魔劉天兵、劉天龍、廖雄、趙強4人被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法院同時判處四被告人分別承擔受害人家屬數額不等的賠償金。

案件回顧
早報訊(《南充晚報》記者何志永早報記者趙郁蒙黃慶鋒實習記者黎黎)昨(26)日,製造南充“5.4”、“5.16”、“5.18”系列殺人、搶劫、強姦、盜竊大案的四惡魔劉天兵、劉天龍、廖雄、趙強4人被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數額不等的罰金。法院同時判處四被告人分別承擔受害人家屬數額不等的賠償金。
法院口頭宣判後,四被告人沒有當庭提出抗訴。
下午2時許,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外,早已聚集了數百市民,其中包括被害人的父母。被害人雷銘秀的父親告訴記者,他是賣了家裡穀子湊足路費從綿陽趕過來的。
南充市人民檢察院在長達14頁的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劉天兵、劉天龍、趙強、廖雄於2000年3月至2001年5月先後在南充市高坪區、順慶區、嘉陵區殺人、強j、搶劫、盜竊作案11起,殘忍殺害無辜百姓11名(其中在校學生7人),重傷1人,強j婦女8人,搶劫現金2000餘元及手機、傳呼機等物品,盜竊財物價值1000餘元。2001年4月“嚴打”整治鬥爭以後,被告人趙強、劉天兵、劉天龍、廖雄仍然頂風連續作案,瘋狂進行殺人、強姦、搶劫犯罪活動。
受害者的家屬蒲楨華等16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蒲楨華等人訴請法院判令被告人賠償原告醫療、喪葬、誤工、交通、生活、住宿、精神損失等費用總計336萬元。10月22日至25日,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不公開審理了這起南充市數十年來罕見的特大惡性連環案件。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四被告人罪行、情節特別嚴重,手段極為殘忍,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且繫纍犯,依法應從重從嚴處罰。
案情回放2001年4月5日,劉天兵、趙強在南充市玉屏山公園後山,將某學院女生雷某輪姦並將雷及男同學馮某殺死。
4月19日,劉天兵、趙強、劉天龍攔路搶劫一夫婦的手機、耳環等價值3000餘元的物品。4月28日、5月4日,趙強、劉天兵、劉天龍先後攔路、入室對3名女學生實施強姦,並搶劫財物。5月5日,劉天兵、趙強、劉天龍又竄至南充市玉屏山公園後山,將某學院女生朱某某輪j,並將朱及同行的男同學胡某某殺死。5月12日,趙強、劉天兵、劉天龍、廖雄對女青年蒲某某進行輪j,並將蒲及其男友栗某某、中學生趙某、李某殺死,砍下4人的頭顱丟棄在嘉陵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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