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卿文,男,1965年03月26日出生,是法學學士 MBA,職務是律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卿文
人物簡介,社會工作,業務經驗,
人物簡介
教育背景: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學士 , MBA
擅長業務領域:PE, VC, 房地產、外商投資、OTC, ODI,併購及IPO、公司業務、
天津地區最頂尖的律師之一
在重大民商事訴訟、重大非訴訟項目、企業家及官員刑事辯護領域均享有盛譽
重大民商事案件法律專家
企業家及官員刑事辯護專家
資產併購重組法律專家
企業海外投資法律專家
海外資產配置與移民法律專家
私人高端婚姻財富法律籌劃師
業務領域及社會資源
百餘起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天津高級人民法院、天津中級人民法院重大民商事案件勝訴經驗
百餘起最高人民檢察院、天津市檢察院、天津市檢察院第一、二分院企業家及官員刑事辯護成功經驗
百餘起重大併購重組、海外投資、個人海外資產配置非訴訟項目成功經驗
擔任眾多大型國企、大型房地產公司、世界500強企業、知名民營企業常年法律顧問
社會工作
◊天津市第十三屆政協委員;
◊天津市律師協會理事;
◊天津仲裁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監督員;
◊天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員;
◊中國政法大學校友會天津分會副秘書長;
◊天津中小企業協會特聘法律專家團成員;
◊中國政法大學校友會天津分會副秘書長;
◊天津中小企業協會特聘法律專家團成員;
◊天津工商聯特聘法律專家團成員;
◊《天津日報》經濟版《博士咖啡》專欄特聘作者。
教育背景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
美國UCLA大學 MBA
中國政法大學 法學
美國UCLA大學 MBA
業務經驗
重大民商事訴訟: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天洋洗衣機公司訴天津新天洋電子科技公司股東出資糾紛再審案——取得駁回對方再審申請的勝訴裁定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海南省三亞市財政局國債回購糾紛案——取得駁回對方再審申請的勝訴裁定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天洋洗衣機公司訴天津新天洋電子科技公司股東出資糾紛再審案——取得駁回對方再審申請的勝訴裁定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國泰君安投資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與海南省三亞市財政局國債回購糾紛案——取得駁回對方再審申請的勝訴裁定
◊ 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北方信託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訴華鼎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等6名被告1.7億元股權轉讓契約糾紛案——均取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哈爾濱財政證券公司申請追加海南省三亞市財政局為人民幣2億元債券買賣糾紛案被執行人的執行異議複議案——取得法院作出不予追加被執行人的勝訴裁定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參與香港高等法院HCA-447號人民幣1.78億借款糾紛案——使該債權得到香港高等法院的確認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錕橋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訴天津亞得商廈有限公司3000萬元股權轉讓契約糾紛——取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錕橋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訴天津亞得商廈有限公司3000萬元股權轉讓契約糾紛——取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哈爾濱財政證券公司與海南省三亞市財政局爭議數額為人民幣1700萬元債券回購糾紛再審案——獲得全面勝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廣仁(香港)建築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訴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標的額為人民幣6400萬元的股東代表訴訟案——促使對方撤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天津航拓立泰商貿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糾紛案二審——獲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新濱江機電廣場有限公司與天津高士達電器有限公司購銷契約糾紛案——對方撤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廣仁(香港)建築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訴天津津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標的額為人民幣6400萬元的股東代表訴訟案——促使對方撤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天津航拓立泰商貿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糾紛案二審——獲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新濱江機電廣場有限公司與天津高士達電器有限公司購銷契約糾紛案——對方撤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管通閥門電裝有限公司與天津百利二通機械有限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獲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羅升企業有限公司與天津隆創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19人侵犯商業秘密2500萬元糾紛案——取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羅升企業有限公司與天津隆創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19人侵犯商業秘密2500萬元糾紛案——取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隆創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訴天津羅升企業有限公司財產保全錯誤賠償案——取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河南興達置業有限公司與天津比克置業有限公司關於響螺灣比克大廈項目51%股權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獲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河南興達置業有限公司與天津比克置業有限公司關於響螺灣比克大廈項目51%股權股東資格確認糾紛案——獲得勝訴判決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阿爾斯通水電設備有限公司與大地世茂科技有限公司代位權糾紛二審案——二審撤銷原判,改判我方勝訴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市浩地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與天津市西青區邊村村委會涉及人民幣數億元合作開發房地產契約糾紛案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恒生科技園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與天津市集翔企商科技有限公司3000萬元商品房定製契約糾紛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浩地集團有限公司與深圳津房公司涉及人民幣3億元股權轉讓糾紛案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浩地集團有限公司與深圳津房公司涉及人民幣3億元股權轉讓糾紛案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立達集團有限公司與北京銀行1.5億元擔保糾紛案;
◊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圖爾克自動化系統有限公司、SDT等與張xx股東代表訴訟糾紛案
政要、企業家刑事救濟: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市某著名企業家劉某某涉嫌故意殺人案二審案——天津影響大、涉案人數眾多的故意殺人案
◊天津市某貨運代理有限公司股東涉嫌銷毀、隱匿會計憑證罪案——中紀委督辦案件、天津首例該罪名案件、最終被判緩刑
◊天津市河東區人大常委會副主席楊某某涉嫌890萬元貪污案及550萬元濫用職權案二審——天津目前數額最大的貪污案
◊天津市著名青年企業家、區人大代表朱某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天津目前影響最大、涉案人數最多的涉黑案件
◊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天津市知名企業家白某某涉嫌1億元契約詐欺罪◊杜某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天津市津南區刑事大案、要案
◊天津市著名鋼管集團下屬公司總經理劉某某、副總會計師王某某涉嫌濫用職權罪、受賄罪
◊魏某、張某、龍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案,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天津市某市政工程單位副總會計師挪用公款案
◊魏某、張某、龍某涉嫌侵犯商業秘密罪案,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天津市某市政工程單位副總會計師挪用公款案
重大非訴項目:
◊全程主持天津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億美金海外投資設廠項目
◊全程主持美國著名房地產基金TISHMAN SPEYER GSC PARTNERS LLC(鐵獅門房地產基金)收購天津中心地段在建工程項目
◊全程參與全球規模最大的機電跨國集團美國貝克休斯(Baker Hughes)整體併購天津某知名企業項目
◊全程參與世界500強企業之一的日本日東株式會社在天津全資子公司吸收合併天津邁特科思有限公司項目
◊全程協助天津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13億美金投資設廠項目
◊代理荷蘭某農產品上市公司應訴中國商務部對歐盟馬鈴薯粉的反傾銷調查
◊全程參與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發行10億元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
◊全程參與全球規模最大的機電跨國集團美國貝克休斯(Baker Hughes)整體併購天津某知名企業項目
◊全程參與世界500強企業之一的日本日東株式會社在天津全資子公司吸收合併天津邁特科思有限公司項目
◊全程協助天津鋼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國13億美金投資設廠項目
◊代理荷蘭某農產品上市公司應訴中國商務部對歐盟馬鈴薯粉的反傾銷調查
◊全程參與天津濱海農村商業銀行發行10億元信貸資產證券化項目
◊ 全程參與上海xx商務諮詢公司斥資7.8億元收購天津市和平區第一街xx項目
◊ 參與天津xxx房地產公司採用股權收購方式以數億元人民幣100%收購天津某知名的全國最大的五金城及該地塊上兩棟國際甲級寫字樓地產項目
◊全程參與天津市開發區翔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某世界著名投行4700萬美金股權融資項目
◊全程參與GE水處理集團、天津吉富基金等合作開發2天津市政府20項重點工程之一的海水淡化工程項目
◊為天津某創業投資公司設立有限合夥型私募創投基金,進而進行股權投資的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全程參與天津市開發區翔達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某世界著名投行4700萬美金股權融資項目
◊全程參與GE水處理集團、天津吉富基金等合作開發2天津市政府20項重點工程之一的海水淡化工程項目
◊為天津某創業投資公司設立有限合夥型私募創投基金,進而進行股權投資的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常年合作顧問
政府機關 中央電視台、三亞市政府、天津市金融辦公室、天津市河東區政府、
天津東疆港保稅港、黃驊市人民政府.......
大型國有企業 渤海鋼鐵集團、中國聯通、天津日報報業集團、中國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鋼管集團、
天津自來水集團........
世界500強 韓國三星電子、法國阿爾斯通、美國花旗銀行、美國箭牌糖果、日本日東電工、
韓國三成化工..........
房地產公司 浙商投資集團、中惠熙元地產集團、北京中弘集團、松江花樣年、浩地集團、
和泰集團、立達集團..........
社會活動
2014年1月17日下午,法務部部長、黨組書記吳愛英女士蒞臨天津易道律師集團慰問、考察並指導工作。天津市副市長王宏江、天津市司法局祖文光局長、傅立英副局長以及天津市政法委、司法局、律協有關領導陪同吳愛英部長一同到訪。易道律師集團攜旗下天津易道、天津日昇、天津眾美、天津善川四家骨幹律師事務所參與了本次活動,並圓滿完成了接待工作。
2014年1月17日下午,法務部部長、黨組書記吳愛英女士蒞臨天津易道律師集團慰問、考察並指導工作。天津市副市長王宏江、天津市司法局祖文光局長、傅立英副局長以及天津市政法委、司法局、律協有關領導陪同吳愛英部長一同到訪。易道律師集團攜旗下天津易道、天津日昇、天津眾美、天津善川四家骨幹律師事務所參與了本次活動,並圓滿完成了接待工作。
2015年6月17日,接待天津市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柴中達及其他領導一行來到易道律師集團進行調研,並與易道集團首席合伙人劉卿文律師及其他律師親切座談,
2015年,隨天津市律師政協領導到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旁聽,座談;
2015年,隨天津市政協領導到河東區政府檢查進行六五普法工作;
2013年1月5日,劉卿文律師隨天津律師代表團赴澳大利亞、紐西蘭進行考察訪問。劉律師此次赴澳大利亞、紐西蘭的交流訪問,就有關業務合作事宜進行了深度交流,並與澳、新兩家知名律師行達成了長期的合作意向。
2012年1月16日,《今晚報》第十六版整版發布了由市司法局、市律師協會、今晚報社主辦的《律師辦案實錄》專欄的劉卿文律師專訪,該專訪就劉卿文律師及劉律師領導的易道律師事務所的事跡進行了專題報導。
2009年9月,劉卿文律師作客新華網,參與主題為《PE(私募股權基金)——開創中國企業直接融資的新紀元》的訪談,並圍繞著“從投資的角度看律師在私募股權基金進入企業過程中的作用”這一問題發表評論。
2008年5月9日,劉卿文律師應邀在《天津日報·經濟周刊》的專題評論文章《天津海鷗集團:瑞士智慧財產權糾紛勝訴啟示錄》中發表法律評論。 2008年8月25日,劉卿文律師作為天津PE領域法律專家,就《21世紀財經報導》的專題評論文章《天津全力爭建PE中心 先行先試吸引外資有優勢》發表法律評論。
2008年9月5日,天津日報報業集團聯手天津市房地產協會召開了“‘樓市冬天’看‘無理由退房’發展趨勢”主題沙龍。邀請天津市房地產行業協會負責人、專家學者、地產界代表參加,劉卿文律師作為法律專家,應邀參加此次活動,與其他專家、學者共同對該主題進行了一次深入探討。 2008年11月,劉卿文律師做客新華網——談關於新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2006年,劉卿文律師被《每日新報》特聘為法律專家,為廣大中小民營企業經營風險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006年12月29日,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律師協會、天津日報《經濟周刊》聯合舉辦了“‘海歸’律師助力濱海發展”主題沙龍,劉卿文律師作為“海歸”律師的代表應邀參加本次活動,並與其他有關與會領導、專家就這一主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
2008年5月9日,劉卿文律師應邀在《天津日報·經濟周刊》的專題評論文章《天津海鷗集團:瑞士智慧財產權糾紛勝訴啟示錄》中發表法律評論。 2008年8月25日,劉卿文律師作為天津PE領域法律專家,就《21世紀財經報導》的專題評論文章《天津全力爭建PE中心 先行先試吸引外資有優勢》發表法律評論。
2008年9月5日,天津日報報業集團聯手天津市房地產協會召開了“‘樓市冬天’看‘無理由退房’發展趨勢”主題沙龍。邀請天津市房地產行業協會負責人、專家學者、地產界代表參加,劉卿文律師作為法律專家,應邀參加此次活動,與其他專家、學者共同對該主題進行了一次深入探討。 2008年11月,劉卿文律師做客新華網——談關於新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
2006年,劉卿文律師被《每日新報》特聘為法律專家,為廣大中小民營企業經營風險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006年12月29日,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律師協會、天津日報《經濟周刊》聯合舉辦了“‘海歸’律師助力濱海發展”主題沙龍,劉卿文律師作為“海歸”律師的代表應邀參加本次活動,並與其他有關與會領導、專家就這一主題進行了深入的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