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克建(天津市紅橋區委原常委、公安紅橋分局原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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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克建,曾任紅橋區委常委、公安紅橋分局局長。2016年8月被處以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受到處分
2016年8月29日,據天津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中共天津市紀委對河西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王煒等3名局級領導幹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紅橋區委原常委、公安紅橋分局原局長劉克建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廉潔紀律,為與上級領導“搞好關係”,多次向他人送錢款。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克建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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