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光三(1781年一1839年),字顯庵,號屺南,新鄭人,清代監察御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光三
- 別名:顯庵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781年
- 逝世日期:1839年
考中進士,剛正不阿,犯顏直諫,病逝鄉里,
考中進士
嘉慶十九年(1814年),劉光三考中進士,起初授職吏部主事,後升任員外郎。劉光三任職吏部,忠於職守,熟悉部務,才德兼優,吏部準備舉薦他任知府。劉光三認為居官應為民造福,忠臣當為國除害,就選擇了考取監察御史。
剛正不阿
道光五年(1825年),劉光三考選監察御史,歷任山東道、江南道、四川道監察御史,後升兵科給事中(皇帝的諫官)。任山東道監察御史時,部里官員制定了一些不切實際的條例,為營私舞弊、混水摸魚留下漏洞,他便上書皇帝降旨審核修訂這些條例,根除弊端。任吏部考功員外郎時,某省被舉報下屬官員,恐被治罪,到吏部送饋金二千,賄賂劉光三,劉光三斥責道:“你沒聽說過楊震四知的故事嗎?”行賄人羞慚而去。在巡按南城時,有一富商,兄長外出卻無音信,就謀劃出嫁他的嫂嫂,以千金饋贈光三,以求幫助辦成此事。劉光三嚴肅地說:“能以千金送人,如何不以千金養嫂?”他任職諫官九年,奏劫數十次,無所顧忌,都能切中時弊。他常說:“國家選拔御史,希望拾遺補缺,彈劫不法,裨益聖德,如果不識大體,徒有虛名,我認為是恥辱。”一時人稱“真御史”。
犯顏直諫
道光十一年(1831年)夏,京城大早,皇帝下詔徵求直言,檢討得失。裘元俊認為京城大早是州縣官吏奉行聖旨不力,為上天所處罰;奢英認為是朝廷司職郎官不盡職責所致。劉光三上書指出:“京城大旱不是朝廷中司員和州縣長官工作不力所造成的,因為他們官卑職微,離天太遠。離天近者是皇帝,從古至今,凡是得罪上天、降災於人的,都是皇帝荒淫無道不修道德的結果。要想免除上天懲罰,皇上應當仿效商湯在桑林自責祈雨的故事,親自到龍王府祈禱求雨。”道光皇帝看罷書奏,火冒三丈,擲書在地,說道:“朕乃奉天承運治理萬民,德澤天下。劉光三說朕荒淫無道,是何居心?”當即找來兩台總憲等,追問查糾劉光三疏奏之事。白銘深知劉光三忠誠耿直,敢於犯顏直諫,口碑很好,便在次日上朝察奏,為劉光三主持公道,使劉光三免除了一場大禍。
病逝鄉里
道光十二年(1832年),戶部書吏偽造捐照案發,皇帝親自判決主犯蔡繩祖,龐英等死刑,並追問對此重大案件為何不見監察官員的彈劫呢?內閣從留在司禮監的文犢中,查出劉光三、王開雲等人的彈劫條奏送呈皇帝。皇帝轉怒為喜,越級提升王開雲等的官職,卻因劉光三以前直諫違背聖意,不予升遷,只是讓他巡按南城。
道光十八年(1838年),劉光三主持書院工作期間,道光皇帝下詔,召他回京,再任諫官。劉光三準備再次為國盡忠,為民除害。在他的門生以及新鄭晚清理學先生王齡的勸阻下,劉光三辭召,沒有再次出山。
道光十九年(1839年),劉光三在鄉里病逝,享年5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