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信吉

男,1947年10月生,高級四等法官,山東省蒼山縣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信吉
  • 國籍:中國
  • 職業:法官
  • 性別:男
曾先後任村小民辦教師,鄉鎮黨委副書記。書記等職。1993年任山東省蒼山縣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1998年任郯城縣人民法院院長兼黨組書記。1995年、1996年分別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個龍榆喇人二等功和個人一等功,多次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幹部、模範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所負責的單位多次榮立集體二等功、三等愉譽您功;連續二年榮獲全省法院先進集體稱號,二次被省高院授予全省鞏己墊謎行政審判先進法院、三次被評為全市行政審判先進法院;連續五年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文明單位、最佳服務單位、社會治安凝鑽煮綜合治理先進單位、計畫生育旋牛工作先進單位。推行的"三分離四統一,規屑鞏欠范人民法院審判管理"在全省第十七次法院只良設捆工作會議上作了經驗介紹,得到了大會高度評價;撰寫的《堅持三個一切,樹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卜文先後被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轉發,被他東法制報》採用,被收入人民日報社主編的《中國當代改革者》一書,並通過了中國生產力學會科學技術生產力專業委員會組織的科學技術成果生產力轉化及軟科學成果套用轉化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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