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侃鋒

劉侃鋒,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廣東惠城人,澳門科技大學工商管理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學位,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23年8月,劉侃鋒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侃鋒
  • 民族:漢族
  • 籍貫:廣東惠城
  • 出生日期:197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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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惠州市計委工業能源科科員、團委副書記、機關工會副主席、科學技術科副科長、工業能源科科長;惠州市發展計畫局工業科科長、兼基礎產業科科長;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工業科科長、兼基礎產業科科長;惠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調研員,援藏擔任朗縣常務副書記;惠州市應急管理局二級調研員,大亞灣區管委會副主任。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5月,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劉侃鋒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惠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經惠州市委批准,惠州市紀委監委對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工委委員、區管委會副主任劉侃鋒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侃鋒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經商辦企業;私慾膨脹,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行政審批、承接項目工程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劉侃鋒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惠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劉侃鋒開除黨籍處分;由惠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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