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益(—) 。曾任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東省委員會副主席、黨組書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劉仲益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山東省海陽市新莊頭村
- 出生日期:1895
- 逝世日期:1970
- 性別:男
早期經歷,七七事變後,
早期經歷
劉仲益,下學後經營祖傳生涯——潤成花生莊。當時農民經濟拮据之際,被迫到花生莊預售花生,約支現金;交花生時,低於市價20%折算預支金額。劉仲益破此陳規,凡是到潤成賣空的農民,交貨時,依成色、照市價公平交易,不折不扣譬此舉雖受農民歡迎,但引起同行業的嫉恨。以美商為靠山的德記號(在何家、小紀設收購棧)尤為反對,遂與潤成展開競爭。結果劉仲益失敗,家庭破產,潤成倒閉。劉一氣之下闖了關東,在營口當店員、工人。目睹日本侵略軍、漢奸、資本家慘害、凌辱剝削勞苦大眾,劉仲益怒不可遏,聯結碼頭工人、糧棧店員,抗日、反奸、鬥富,後遭通緝,重返故鄉。民國21年(1932年)10月,經張靜源、劉松山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入黨後,任本村黨小組長,鼓動農民癇打稅收員,反抗苛捐雜稅。次年小紀民團分隊長刁培忠,借“過兵”之名向民眾勒款,從中貪污自肥。劉仲益等人發動民眾,同刁培忠進行算賬鬥爭,迫使刁退還贓款,當眾認罪。民國22年(1933年),任中共萊陽中心縣委組織幹事,以賣漆為掩護,奔波于海陽西鄉,秘密開展黨的工作。是年9月,成立中共海陽特支,劉仲益任書記。次年8月10日,以劉仲益為首,組織王希丹等18人,襲擊黑石嘴鹽警所,奪得大槍6支,殺死作惡多磊、民憤極大的鹽警、漁霸4人,為開展沿海一帶黨的工作,掃除一大障礙。民國23年(1934年)8月下旬,中共海陽縣委成立,劉仲益任委員。時值歉歲,他家常常斷炊,兒子腿生瘤,沒錢治療。劉仲益深知家境艱難,卻抑制著夫妻情、父子愛,多次過其門而不入。同年農曆七月二十日日,劉仲益被捕,倍受酷刑,未泄一字之密。後押送濟南高等法院,以“緊急治罪法”判刑二年半。劉仲益據理力爭,堅不服判。高等法院將此案批至煙臺地方法院重審,他在看守所組織“一一·四”暴動中被捕的劉欣生等六名青年,進行反虐待鬥爭;並教他們學習文化、政治。民國25年(1936年)秋,劉仲益又被解往濟南反省院。他拒不反省,復被送往高等法院治罪。在“義”字看守所結識了理琪、姚仲明,各抒壯懷,鬥志更堅。劉仲益曾賦詩言志:“莫須冤獄莫須驚,無比雄心無比忠。縱然碎骨風波亭,鐵血猶能化長虹”。理琪、姚仲明、劉仲益、張日華、岳拙園、於世瑞、石敬亭、張樂天等密組“鐵窗堡壘”,學習革命理論,謀劃拒供對策,發動有血氣的難友進行反凌辱、反飢餓、反逼錢鬥爭。雖遭鎮壓,壯志未艾。
七七事變後
“七七事變”爆煲後,“鐵窗堡壘”的愛國志士,集體咬破手指,滴血碗中,以棉花蘸著鮮血在獄壁上書寫:“國家興亡,匹夫有責。速釋我們,奔赴抗日戰場,殺敵救國;如果不放,就是秦檜禁錮岳飛,引狼入室,毀我中華,你們則罪莫大焉!”並搖鐵欄,捶木柵,大聲疾呼,氣魄之大,震敵肝膽。不久,劉仲益出獄返里,奔走海陽各地,恢復黨組織,開展黨的工作。民國26年(1937年)12月,在夏澤村重建中共海陽特支,劉仲益任書記。其時,組建抗日武裝,急需槍彈,特支決定奪聯莊會的槍枝,成立精忠報國先鋒隊。民國27年(1938年)農曆二月十五日,劉振民、王政安、孫銘瑞等40餘人,智襲東村聯莊會,奪得長短槍20支,子彈800多發。同年3月,重建中共海陽縣委,劉仲益任書記。他親訂《黨員格言》:“獻身革命,義無反顧。站穩立場,堅守黨紀。愛國愛黨,披露心腑。粉身碎骨,忠貞不渝。斬荊披棘,完成任務。廉潔奉公,艱苦樸素。勤勤懇懇,為民公僕”。劉仲益以身作則,履行格言。是年,按供給標準多穿一雙鞋子,劉請會計在津貼費中扣除。同志們稱道:“上樑端正!下樑不歪”。翌年1月,調膠東區黨委學習,後任東海特委民運部長。
民國29年(1940年)7月,劉仲益以膠東代表身份,出席山東省推選國大代表會議。之後,被選為省參議會議員、省農救會執委、省各救總會執委、省憲政促進會理事。
1941年3-4月,在反投降戰役節節勝利中,海陽北境解放。時,在與東海地委失去聯繫的情況下,劉:不失時機地幫助海陽黨組織組建抗日武裝隊伍,成立了海陽縣抗日民主政府,受到地委表揚。
1943年2月,任東海地委常委、群委書記、各救會長。1945年,任中海地委常委、群委書記、專署專員;同年10月,任東海地委常委、專署專員。1949年3月,任膠東區黨委常委、行署副主任。1950年了月,任華東民政部優撫處處長。1951年7月,任山東省合作總社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和省政協常委。1955年1月,任山東省手工業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1959年3月,任山東省政協副主席、黨組書記和省委委員。 1970年8月5日逝世。同月6日,山東省民政廳批准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