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據統計,到1949年底,湖南、廣東、廣西這些解放稍晚的地區有各式土匪20萬餘人,主要活動在湘西、珠江三角洲、北江、西江和瑤山、十萬大山、六萬大山地區。西南地區剛解放時的匪情也非常嚴重,共有1000餘股,65.5萬餘人,其中四川有300餘股、貴州有541股、雲南有148股。西北地區有較大的股匪470餘股,22萬餘人,其中陝西160股、甘肅140股、青海105股、寧夏賀蘭山有24股、新疆50股。
上述土匪特務在新中國的土地上進行瘋狂的破壞活動。他們殘殺人民民眾和地方幹部,破壞交通,搶劫公路運輸車輛和江船,放火投毒,給生產恢復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的危害。
1950年1月,國民黨特務在四川、西康地區組織大規模武裝暴亂。僅僅1950年一二月份,西南地區地方幹部、征糧人員和部隊小分隊就損失3000餘人。其中第六十軍第一七九師政治部主任朱向籬在成都東北龍潭寺執行任務時,遭遇土匪襲擊,被滅絕人性的匪特挖眼、割舌、掏心;該軍的一個司務長被土匪捉住,被活活煮死。
3月份前後,廣西省發生土匪襲擊基層政權達280餘次,有68個鄉、5個區、3個縣的政權被攻占。湖南、廣西、廣東三省,發生土匪襲擊解放軍小分隊事件86起,被殺害達800餘人,被抓走1000餘人。湖南邵陽匪首陳光中,親手殺害了200餘名無辜民眾,姦淫婦女達400餘人。
土匪橫行、惡霸猖獗嚴重地破壞了社會秩序,人民民眾的安全也無法得到保障。為了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必須果斷採取措施。
過程
1950年3月11日,中央軍委負責起草了一份有關全國各地剿匪作戰的初步意見,和一份面向全黨、全軍、全國人民關於堅決剿滅和鎮壓這場匪患的號召書,經過毛澤東和中央批准後正式通過,並迅速在人民解放軍所屬各部隊、各地人民武裝部隊中傳達。3月16日,中共中央、中央軍委向全黨、全軍發出關於剿滅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指出:“不剿滅土匪,各地人民革命政權就無法建立,土改無法完成,廣大的貧苦農民就不能真正翻身,各地的救災和其他一切工作也都將根本無法進行。”
人民解放軍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央軍委的指示,先後抽調39個軍140多個師,150餘萬人的兵力,迅速展開了大規模的剿匪鬥爭。各剿匪部隊,在當地黨組織統一領導和民兵及廣大人民民眾協助下,貫徹軍事打擊、政治爭取、發動民眾三者緊密結合的方針。整個過程,大體分為三個階段。即:重點進剿、分區駐剿、結合農村土地改革徹底清剿。同時,參加剿匪的部隊還協助地方黨政機關進行了宣傳民眾、組織民眾、建立民主政權、恢復發展生產以及土地改革等工作。
影響
經過1950年至1953年的剿匪鬥爭,人民解放軍取得了殲滅匪特武裝260餘萬人,繳獲各種火炮2100門、槍枝131萬餘支的勝利。國共戰爭的解放軍戰果計算中,加上到1953年為止的剿匪戰爭,總計消滅改編國民黨軍106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