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占領朝鮮後,一直通過不同方式推行同化政策,諸如禁止使用朝鮮語、參拜神社、背誦皇國臣民誓詞等,試圖完全消除朝鮮人的民族意志。正式侵略中國之後,日本進一步加快對朝鮮半島的皇民化政策,措施之一就是要求朝鮮人像日本人一樣“創氏改名”。所謂創氏就是起一個“氏”,改名就是改姓氏之外的名字。
時任朝鮮總督南次郎於1939年11月10日頒布制令十九號,修改《朝鮮民事令》,要求朝鮮人廢除自己的“姓名制”,而改為日本式的“氏名制”。根據朝鮮總督府的新規定,日本統治下的朝鮮人有創造自己的氏(即創氏)的義務,而根據制令二十號的規定,朝鮮人可以任意改為日本式名字,並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
根據朝鮮總督府的法律規定,包括“設定創氏”(個人選擇性創造氏)和“法定創氏”兩種。在1940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間的半年裡,由朝鮮人自己創造氏並登記(設定創氏);超過這段時間的,由官方強制改為其家族族長的氏(法定創氏)。創氏之後,朝鮮人的姓名就同日本人一樣,同時擁有了姓、氏和名。一個家庭里所有成員擁有自己的氏。妻子嫁給丈夫之後,由父親的氏改為丈夫的氏,而其姓則保持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