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蚌埠行動方案

蚌埠市人民政府於2022年10月9日印發創業蚌埠行動方案,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業蚌埠行動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9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0月9日
  • 發布單位:蚌埠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為深入貫徹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及市第十二次黨代會部署,加快打造“三地一區”兩中心,紮實開展創業蚌埠行動,將蚌埠打造成長三角的創業熱土、皖北地區的創業“排頭兵”,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創業安徽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創新創業創造”的重要論述,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堅持創新創業創造一體推進,堅持激發本土創業活力與吸引優秀團隊來蚌創業並重,以一流創業環境感召天下英才、繁榮市場主體,努力把蚌埠打造成為各類人才的創業熱土,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三地一區”兩中心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底,形成創業環境一流、創業主體活躍、創業成果迸發、創業氛圍濃厚的新格局,創業為經濟社會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每年新增市場主體5萬戶以上,其中新增企業1.5萬戶以上。(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外事局)
——每年培育市級及以上專精特新企業50家左右,其中爭創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3家左右。(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每年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人員、退役軍人等創業者6000名以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退役軍人局、市鄉村振興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市高新區管委會、市經開區管委會,下同)〕
——每年支持科研人員等創業者600名以上;支持高層次創業團隊60個左右,其中扶持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2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辦,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每年培育省級以上創新創業孵化載體5個以上,積極爭創國家級創新創業孵化載體。(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體育旅遊局、市退役軍人局、市鄉村振興局)
——每年開展創業培訓6000人以上,其中線下創業培訓4000人以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每年新增普惠小微企業貸款5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銀保監會蚌埠監管分局,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新增天使投資6億元以上,(責任單位:蚌投集團,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發放創業擔保貸款2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到2025年,力爭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重點舉措
(一)聚焦創業重點領域。順應經濟社會發展趨勢,遵循三次產業高質量協同發展要求,堅持高端引領、龍頭帶動、廣泛參與,通過創業壯大產業,依託產業賦能創業。
1.聚焦高科技領域。推進戰略科技力量建設,圍繞新材料、新型顯示、新能源、智慧型感測器、高端裝備製造等領域開展創新創業,培育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單位申報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2.瞄準產業鏈短板領域。跟蹤省發布的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和關鍵技術攻關指導目錄,聚焦我市六大新興產業,強化產學研合作,組織企業對照指導目錄,爭取省重點領域補短板產品專項資金支持,突破產業關鍵技術,補齊我市產業鏈短板。(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六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落實核心產業鏈供應鏈生態建設工程要求,實施企業培育“五大工程”,構建“龍頭企業+配套企業”生態圈,引導支持創業者圍繞產業鏈鍛長補短開展創業。(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3.突出“四新”經濟領域。圍繞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引導支持創業者在傳統產業新型化、工業網際網路、現代農業、休閒度假旅遊、鄉村振興、智慧健康養老、模式創新、數字經濟、生產性服務業、現代服務業、文化+業態、便民利民新業態、平台經濟、虛擬現實技術等領域廣泛開展創新創業,促進新的經濟形態和模式不斷湧現。(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外事局、市文化體育旅遊局、市鄉村振興局、市數據資源局)
4.廣泛開展大眾創業。鼓勵城鄉勞動者創辦特色種養業、傳統工藝加工業、社區服務業等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扶持發展各類特色市場主體,使有夢想、有創意、有能力的創業者都有施展身手的舞台、夢想成真的機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場監管局)
(二)培育引進創業主體。弘揚創新創業精神,激發創新創業活力,形成本地創業者不斷湧現、外來創業者廣泛集聚的生動局面。
5.招引高層次創業團隊。根據產業發展需要,大力招引境內外高層次創業團隊和高水平初創企業。重點引進技術水平領先、產業發展急需、市場前景廣闊、創業方案可行、創業者有過從業經驗的團隊。對引進的國家級雙創領軍人才,3年內給予100萬元生活補貼,一次性給予200萬元啟動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人才辦、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區政府)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優秀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由“1+3”基金體系根據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給予支持,並積極爭取省級相關基金資金支持。(責任單位:蚌投集團,配合單位:市國資委、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6.鼓勵科研人員創業。鼓勵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在蚌兼職創業、離崗創業,離崗創業人員3年內保留與事業單位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滿後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研機構、高等學校轉化職務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科技人員獎勵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獲獎人可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至分紅或股權轉讓時依法繳納。(責任單位:市稅務局)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在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縣、區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10%比例、分3年給予創業補助,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7.支持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實施“百萬大學生興皖”行動,實行全方位的政策保障,讓他們安心留蚌、放心創業、舒心定居。(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人才辦、市教育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國資委、市工商聯、團市委)鼓勵社會機構引薦外地高校畢業生來蚌就業,對社會機構引薦外地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來我市企業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並繳納社會保險的,由就業地縣、區按照省內高校每人1000元、省外高校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社會機構補助;對社會機構引薦外地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來我市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運營3個月以上的,由創業地縣、區按照每人1萬元標準給予社會機構引薦獎勵。(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對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一年後仍留在原企業就業的,對其助學貸款本金尚未償還部分,由就業地縣、區3年內根據每年還款計畫予以代償,每年代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按原政策規定已經享受助學貸款代償的人員按原政策執行到期,代償資金按原渠道解決。)(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鼓勵駐蚌高校引導應屆畢業生留蚌就業,按照留蚌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應屆畢業生人數,由市級財政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駐蚌高校一次性獎補,其中對應屆畢業生留蚌就業比例超過5%、10%、15%的駐蚌高校,獎補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1500元、2000元、2500元,獎補資金可直接用於獎勵駐蚌高校引導畢業生留蚌就業有貢獻的人員。(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10000元一次創業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等)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的,按規定落實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政策。(責任單位:市稅務局,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開展青年創業小額貸款貼息工作。(責任單位:團市委,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等)實施“留學人員扶持計畫”,對3年內達到一定標準創業成功的留學歸國人員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等)
8.扶持返鄉人員創業。建立蚌埠籍在外人員信息庫,常態化、多頻率宣傳推介我市發展優勢和創業政策,及時了解創業需求,做好跟蹤對接。(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加大農村基礎設施投入力度,吸引農民工、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返鄉下鄉人員創辦企業。新返鄉創業企業購置新生產設備的,由縣、區給予一定的設備補助。返鄉創業企業自主建設或租賃廠房的,由縣、區給予一定的廠房補助。對產業園區、孵化基地內吸納就業50人以上的返鄉創業企業,由縣、區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水電氣費補貼。(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新返鄉創業企業新增吸納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等)
(三)搭建完善創業平台。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原則,健全“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的多層級、多類型、多主體創業孵化鏈條,強化平台場地、設備、創業導師、人力資源、資金、政策等集成服務功能,發揮平台“扶上馬、送一程”作用,努力滿足各類創業者多樣化、全周期的創業需求。
9.建設高水平創業孵化平台。依託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蚌埠片區,構築高水平開放型創新創業平台。高水平打造中國(蚌埠)感測谷,建成業界領先的高科技企業“高產田”、密集區。根據重點產業布局,在產業聚集區建設高水平專業孵化器,鼓勵各區引進具備國家級載體管理經驗的社會化機構,提升孵化載體服務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各縣、區要圍繞產業需求,因地制宜建設功能完備的創業孵化器。在國家級高新區,探索柔性引進國外高端人才領銜設立離岸科技企業孵化器。(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科技局等)引進省外知名高校院所和專業機構在蚌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10.開闢大眾創業孵化空間。建設一批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青年創業園,對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青年創業園,根據孵化初創企業戶數,5年孵化期內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戶每年10000元的標準,給予園區資金補助,單個園區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發揮行業領軍企業、創業投資機構、社會組織等社會力量的主力軍作用,建設用好“雙創”示範基地、眾創空間、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特色文化產業街(園)區、農民工返鄉創業園、鄉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實訓基地、退役軍人創業園等,按規定給予補助。(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體育旅遊局、市退役軍人局、市鄉村振興局)統籌用好新區建設、老工業區和舊城改造、城市更新等契機,鼓勵利用閒置廠房、倉庫等設施,為各類創業者提供大眾創業空間。(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在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內,工業用地中配套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不超過總用地面積的7%、且建築面積不超過總計容建築面積15%的,按工業用途管理。(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等)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群體。(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
11.支持龍頭企業創辦專業孵化器。依託龍頭企業產業生態、科技設施、數據信息、場景套用等資源,扶持建設一批企業專業孵化器,構建創新協同、產能共享、供應鏈互通的新型產業創新創業生態,為創業者提供產業資源、投融資、創業培訓、創客空間等一站式加速服務。(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支持社會資本投資建設創業孵化基地,各縣、區根據實際投資可給予一定比例投資補貼,開辦初期給予一定比例運營補貼,其他各項支持政策與政府主辦的孵化器平等對待。(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12.用好工業網際網路平台。依託優質工業網際網路平台,支持創業者依託平台整合資源,在平台化設計、智慧型化製造、網路化協同、個性化定製、服務化延伸、數位化管理等領域創新創業。拓展工業網際網路場景套用,建設體驗中心、推廣中心。採取財政獎補方式,支持企業利用工業網際網路實施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技術改造。(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等)徵集評選“產品+套用場景”優秀解決方案,各縣、區政府可給予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等,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四)提升創業能力。打造特訓營、導師團、大賽路演、創業研究院、創新創業學院等多位一體的培訓、培育和服務體系,創新培訓方式,提升創業實效。
13.培育引進創業教育服務機構。依託駐蚌高校、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知名創業服務機構等,遴選認定一批市級創業研究院,最高給予20萬元補助,對認定為省級創業研究院的,按規定給予50萬元補助。遴選認定一批市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最高給予10萬元補助;爭創一批省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招募一批“築夢”創業導師,打造創業服務示範區。(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教育局、市財政局等)大力發展綜合性創業服務機構,鼓勵引進戰略諮詢、智慧財產權代理、檢驗檢測、會計、律師、評估、融資、仲裁等高端服務機構。(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14.豐富創業培訓形式。完善創業培訓政策體系,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面向各類勞動者、在校大學生開展補貼類創業培訓。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每年面向60名左右優秀創業項目負責人開展“創業蚌埠訓練營工程”。升級未來新徽商特訓營,每年組織30名以上有發展潛質和領軍潛力的初創型、成長型、發展型中小微企業負責人和“四帶一自”產業幫扶經營主體負責人,到創新創業先進地區開展創業特訓。(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等)大力推進優秀民營企業家培育,實施企業家培育工程,積極與國內一流高校開展企業家研修班共建合作,提升民營企業管理、質量、品牌、財務等方面的精細化管理水平,組織優秀民營企業家到長三角、珠三角等發達地區開展創業實訓。(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常態化開展資本市場業務培訓。加強與國內外知名金融發展研究機構合作,依託長三角資本市場服務基地皖北分中心,對接省資本市場學院,常態化推進全市千企資本市場業務培訓專項行動,全面提升政府和企業利用資本市場的意識和能力,搭建學習交流、投資連結、政商對話的平台,促進資本市場各種資源要素互動耦合。(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
15.支持舉辦創業大賽。高規格打造創業蚌埠大賽品牌,吸引全國優秀創業項目和創業人才集聚蚌埠,對大賽獲獎項目最高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加強對獲獎優秀創新創業項目的跟蹤,對市級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戶蚌埠的,由縣、區給予最高30萬元落地獎勵扶持;對省級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戶蚌埠的,由縣、區給予最高100萬元落地獎勵扶持。(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支持在北京、上海、深圳、寧波等地以及海外創新創業資源密集地區舉辦創業大賽,將大賽打造成發現、引進高水平創業團隊的平台。支持各縣、區及各部門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專業化、差異化、區域化創新創業大賽,以比賽提升能力、發現項目、促成對接落地。(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退役軍人局、團市委、市婦聯,各縣、區政府)
16.輔導企業加速成長。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雙千”工程,不斷提升服務水平,積極構建“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培育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梯隊成長機制,切實做到“儲備一批、培育一批、認定一批”。(責任單位:市科技局,配合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五)強化金融支持。發揮資本“催化劑”、“粘合劑”作用,通過基金投資、貸款支持等催生創新創業。
17.大力發展天使投資基金。積極發揮我市“1+3”基金中創業創新類子基金功能作用,加強市、縣兩級聯動,鼓勵縣、區加大投入,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投資,支持種子期及初創期企業,吸引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和優秀大學生創業團隊等在蚌創辦企業。對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優先推薦進入創業創新類子基金投資項目庫,對在市級以上創業大賽中獲獎項目,直接推薦進入創業創新類子基金投資項目庫,創業創新類子基金對入庫的大學生創新創業項目優先給予支持。(責任單位:蚌投集團,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科技局、市國資委)
18.引入風投創投機構。吸引知名投資機構落戶蚌埠,打造基金集聚區。對新設立或新遷入的股權投資、創業投資企業,根據其實際在蚌投資非上市企業金額,鼓勵各縣、區給予其管理企業一定的獎勵。鼓勵私募基金投資實體經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我市民營非金融企業的,按其實際投資額的0.2%給予該基金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支持產業鏈、供應鏈“鏈主”企業牽頭設立創投風投基金。(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19.暢通多元融資渠道。鼓勵銀行加大創新力度,開展投貸聯動,支持創業。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初創企業信貸支持,對初創企業信貸規模每年保持一定比例增長;鼓勵擔保機構為初創企業融資提供擔保,每年對初創企業的融資擔保額保持一定比例增長。(責任單位: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配合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銀保監會蚌埠監管分局)用好“市中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信易貸平台”等,推進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量、擴面、降價,提高首貸戶、無還本續貸、信用貸款占比。(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銀保監會蚌埠監管分局)推進創業擔保貸款線上辦理,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最高可分別申請貸款5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對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10萬元及以下部分,免除反擔保要求。(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人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財政局)
(六)最佳化創業服務。積極鼓勵創業,培育創業文化,最佳化創業生態,構建覆蓋創業發展全過程的服務體系,塑造創業蚌埠品牌,提升創業蚌埠感召力和創業環境競爭力。
20.提升創業服務能力。依託“皖事通辦”平台設定創業蚌埠板塊,將創業服務相關註冊諮詢及業務納入各級政務服務中心綜合視窗,提供簡便高效服務。(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數據資源局)利用創業服務雲平台發放蚌埠電子創業券,拓展服務範圍。集聚長三角地區乃至全國優質創業服務資源,拓展創業服務雲平台功能,最佳化創業服務供給,健全電子創業券發放管理制度,重點滿足本地創業者個性化創業服務需求。通過購買服務方式,委託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雲平台進行監管,強化雲平台績效管理,推動雲平台安全、規範、高效運行。(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等)推進全市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服務體系。積極培育省級以上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範平台。(責任單位: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舉辦創業蚌埠建設專題研修班,通過集中培訓、外派交流、企業駐點等方式,提升黨員幹部引導服務創業的意識、素質、能力。(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鼓勵各縣、區通過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引入社會機構,建設一站式創業服務中心,就業補助資金按規定給予購買服務補助。(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21.組織多元創業活動。積極舉辦“周六創業課”,開展創業沙龍、創業論壇、展覽展示、融資對接等主題活動,精心組織“雙創”活動周,形成“周周有課堂”“月月有活動”的生動局面。(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單位:市科技局、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縣、區政府)積極參與長三角區域公共創業服務聯盟,成立本地創業者聯盟、創業服務協會,強化創業資源交流共享。每年遴選50名左右“創業蚌埠之星”,給予每人不低於1萬元獎勵,加大對優秀創業者和團隊的宣傳力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市財政局)
22.開展創業型城市創建。大力推進創業型城市建設,積極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到2025年,力爭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積極開展“頭部+生態”的產業標籤建設和服務,推動全國知名創業平台深度參與城市產業發展研究和謀劃。(責任單位:市六大新興產業推進組工作專班牽頭單位)各縣、區要積極開展創業蚌埠行動,最佳化適合創業者和年輕人的城鄉環境和社會環境,用周到周全的服務,培植生機勃發的創業生態。(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單位: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籌推進創業蚌埠行動。(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配合單位: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二)保障財政投入。市、縣、區財政要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提高政策支持精準度、系統性和實效性,保障創業蚌埠建設。本方案中政策內容與上級政策或《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一致的,所需資金按上級政策或《蚌埠市產業扶持政策清單》規定渠道解決。(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配合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營造濃厚氛圍。各級各部門要綜合運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交流創業經驗,推介創業項目,宣傳創業典型,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配合單位: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跟蹤督導激勵。健全市級層面指導、發動、評價、督導工作機制,強化各級各部門協調聯動,注重整合資源,發揮政策綜合效應。建立創業蚌埠建設評價指標體系,對在創業蚌埠行動中積極作為、成績突出的縣、區政府和市直部門給予褒獎激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以往有關政策與本方案內容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蚌埠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蚌政〔2015〕60號)停止執行。
附屬檔案:1.創業蚌埠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2.創業蚌埠行動重點任務分工安排表

解讀

蚌埠市政府印發了《創業蚌埠行動方案》(蚌政秘〔2022〕62號)。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依據
2022年6月15日,省政府印發了《關於印發創業安徽行動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號),出台“皖創22條”政策。為貫徹落實省方案精神,大力推進創業蚌埠建設,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我市《創業蚌埠行動方案》。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創新創業創造”的重要論述,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堅持創新創業創造一體推進,堅持激發本土創業活力和吸引優秀團隊來蚌創業並重,以一流創業環境感召天下英才、繁榮市場主體,努力把蚌埠打造成為各類人才的創業熱土,為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三地一區”兩中心提供有力支撐。
三、起草過程
根據市政府領導批示要求,市人社局認真梳理創新創業有關政策,學習借鑑其他地市等地經驗做法,在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創業蚌埠行動方案(徵求意見稿)》,在起草過程中,分別召開駐蚌高校、科研機構、企業代表座談會,徵求有關專家意見,市政府先後召開4次專題會議對檔案起草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按規定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後,並向市人大、市政協及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建議,形成《創業蚌埠行動方案》送審稿。市政府第十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經報市委審定,10月9日市政府辦公室以蚌政秘〔2022〕62號正式印發。
四、工作目標
到2025年,力爭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形成創業環境一流、創業主體活躍、創業成果迸發、創業氛圍濃厚的新格局。
五、主要內容
《創業蚌埠行動方案》由指導思想、主要目標、重點舉措、工作保障四大部分構成,圍繞人才、平台、能力、金融、服務等創業要素,提出系列舉措。
舉措一,堅持“培育本土和引進外來”相結合,聚焦四類創業主體,努力形成創業英才廣泛集聚的生動局面,讓創業有“焦點”。
1.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來蚌創業,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優秀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由“1+3”基金體系根據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給予支持,並積極爭取省級相關基金資金支持。對引進的國家級雙創領軍人才,3年內給予100萬元生活補貼,一次性給予200萬元啟動資金支持。
2.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人員3年內保留與事業單位人事關係,離崗創業期滿後創辦企業尚未實現盈利的可申請延長1次,延長期限不超過3年。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在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縣、區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10%比例、分3年給予創業補助,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
3.高校畢業生創業,對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首次創辦小微企業且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10000元一次創業補貼。
4.返鄉人員創業,對產業園區、孵化基地內吸納就業50人以上的返鄉創業企業,由縣、區給予一次性最高5萬元水電氣費補貼。新返鄉創業企業新增吸納就業6個月以上人員的,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補助。
舉措二,堅持“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相結合,搭建多元創業平台,滿足創業者多樣化、全周期創業需求,讓創業有“基點”。
1.依託中國(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蚌埠片區,構築高水平開放型創新創業平台。高水平打造中國(蚌埠)感測谷,建成業界領先的高科技企業“高產田”、密集區。
2.建設一批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青年創業園,對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新創業示範基地、青年創業園,根據孵化初創企業戶數,5年孵化期內由就業補助資金按照每戶每年10000元的標準,給予園區資金補助,單個園區每年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3.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等群體在蚌創業,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使用。
4.龍頭企業等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民營孵化基地,各縣、區根據實際投資可給予一定比例投資補貼,開辦初期給予一定比例運營補貼,其他各項支持政策與政府主辦的孵化器平等對待。
舉措三,堅持“理論研究和實戰演練”相結合,打造四位一體能力提升體系,創新培訓學習方式,提升創業實效,讓創業有“支點”。
1.建立創業導師制度,遴選認定一批市級創業研究院,最高給予20萬元補助,對認定為省級創業研究院的,按規定給予50萬元補助。遴選認定一批市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最高給予10萬元補助;爭創一批省級創業指導大師工作室。
2.搭建五大創業培訓項目,面向各類勞動者、在校大學生開展補貼類創業培訓。為讓好項目轉化落地,每年面向60名左右優秀創業項目負責人開展“創業蚌埠訓練營工程”。每年組織30名以上有發展潛質和領軍潛力的初創型、成長型、發展型中小微企業負責人開展創業特訓。組織優秀民營企業家到長三角、珠三角等發達地區開展創業實訓。開設“周六創業課”,提高培訓頻次、質量,讓創業能力得到持續提升。
舉措四,堅持“普惠金融和特色金融”相結合,充分發揮資本“催化劑”“粘合劑”作用,催生創新創業,讓創業不再有“難點”。
1.設立市產業引導基金,包括產業投資和創業創新類子基金,對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優秀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由市“1+3”基金體系根據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給予支持。
2.鼓勵私募基金投資實體經濟,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我市民營非金融企業的,按其實際投資額的0.2%給予該基金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3.符合條件的個人和小微企業最高可分別申請貸款50萬元、3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對無不良信用記錄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10萬元及以下部分,免除反擔保要求。
舉措五, 堅持“提升創業服務和最佳化創業環境”相結合,構建覆蓋創業發展全過程的服務體系,讓創業有“熱點”和“靚點”。
1.舉辦創業大賽,打造創業蚌埠大賽品牌,對大賽獲獎項目最高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對市級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戶蚌埠的,由縣、區給予最高30萬元落地獎勵扶持;對省級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戶蚌埠的,由縣、區給予最高100萬元落地獎勵扶持。
2.每年遴選50名左右“創業蚌埠之星”,給予每人不低於1萬元獎勵,並推薦參與“創業安徽之星”評選,提高創業團隊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3.鼓勵報名參與大型創業服務類節目《創業在安徽》,宣傳創業企業,推介創業項目,拓展創業平台,講好創業故事。
六、創新舉措
《創業安徽行動方案》雖然也是22條,但我市《方案》的22條具體內容和皖創“22條”不完全相同,其中內容一致的條款有7條,分別是第3、4、8、11、12、21、22條;對皖創22條條款有細化舉措的共8條,分別是第1、2、5、10、14、15、17、20條;既有細化舉措、又對部分內容進行刪除的有5條,分別是第9、13、16、18、19條;屬於創新舉措的有2條,分別是第6條最後1款和第7條的4款吸引大學生留蚌就業創業的政策。其中第6條“高校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離崗在我市創辦科技型企業,由企業所在地縣、區按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10%比例、分3年給予創業補助,每年補助不超過100萬元”,主要借鑑外地做法,目的是為了鼓勵科研人員離崗創辦科技型企業。第7條“按照留蚌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契約、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的應屆畢業生人數,由市級財政按每人1000元標準給予駐蚌高校一次性獎補,其中對應屆畢業生留蚌就業比例超過5%、10%、15%的駐蚌高校,獎補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1500元、2000元、2500元,獎補資金可直接用於獎勵駐蚌高校引導畢業生留蚌就業有貢獻的人員”、“對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在我市企業穩定就業一年後仍留在原企業就業的,對其助學貸款本金尚未償還部分,由就業地縣、區3年內根據每年還款計畫予以代償,每年代償金額最高不超過1萬元”均是我市為鼓勵高校畢業生留蚌就業自行制定的特有政策。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統籌創業工作,保障創業蚌埠建設。
二是健全工作機制。細化目標任務,分解到位,加強調度,健全機制,強化聯動,注重整合,發揮效應。
三是大力營造氛圍。是加強媒體宣傳,講好蚌埠創業故事。褒獎激勵先進,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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