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增值鏈

創新增值鏈是對創新活動和過程的一種認知和進行分析的工具之一。最早由美國阿富阿等在《創新超立方體》一文中提出,加拿大霍爾等2005年在《折斷性技術、利益相關者和創新價值鏈》一文中詳加論述。認為創新是以創新者為起點,創新成果的最終使用者為終點,由有關的供應商、製造商、分銷商、零售商、補充創新者等利益相關者組成的價值鏈。所有利益相關者都為創新增添價值,故稱。重大技術創新會涉及所有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需要他們配合,需要新的管理理念、方法和手段。

創新制度化是依靠制度措施和力量使創新成為企業日常的作業活動的過程。內容包括:創造能激發和鼓勵創新的組織氛圍;建立適合創新管理的組織結構和管理職能部門;制定使創新獲得必要資源和順利開展的制度、規章和程式等。主要目的是:使創新成為企業長期競爭優勢的持續來源而不是可有可無的或個人心血來潮的事;使個人的創新知識成為組織知識;避免因個別人員的變動而造成創新的中斷;;促進組織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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