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產品設計主要交由基金公司自行研發,監管部門不會主動參與,但對於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產品形態,監管部門也有一定的考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創新型封閉式基金
- 外文名:Innovative closed end funds
行業概況,創新內容,基金方案,
行業概況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市場的發展,股指期貨、期權等新興投資標的物在未來將不斷推出,開放式基金的自由申購贖回規則引致的資產組合高流動性和短期化運作特徵與一些投資標的物中長期期限有一定衝突,但現有封閉式基金又存在一定的問題。監管部門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提出了創新型封閉式基金的發展思路。 “現有的封閉式基金在基金治理結構、投資範圍、投資比例限制、存續期限、交易手段以及費率方面都存在著一定的缺陷,”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師胡立峰分析指出,“因此,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在設計上肯定是要揚長避短。” 儘管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尚未最終露出“廬山真面目”,但基於以上判斷,其大致輪廓已經隱約可見。
創新內容
第一,完善基金治理結構,明確規定持有人大會的召開時間,確保持有人大會能夠行使基金法賦予的權利。
第二,創新型封閉式基金很可能將適度放寬投資限制,擴大投資標的物的選取範圍。
第三,投資比例限制適度放寬。
第四,可以設計成“半封半開”或其他創新交易模式,通過定期適度轉開放降低折價率,改善其流動性。
第五,縮短存續期限。
第六,降低固定費率,提高業績報酬,從而督促管理人勤勉盡職。
基金方案
具體成型方案是:在期限上不得超過五年;在規模上申報的基金公司將規模限制在40億份;
在交易方式上,將具有半封閉半開放的特點,當持續折價率達到一定幅度,例如超過10%時,創新封閉基金持有人可以選擇贖回。有關業內人士認為,一旦方案通過,則意味著停滯達5年之久的封閉式基金髮行將再度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