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權力

剩餘權力,社會科學概念,指的是在聯邦制國家中,憲法未能列舉的權力。

在聯邦制國家,聯邦的權力與各成員單位的權力通常由聯邦憲法加以規劃,憲法未能列舉的稱為“剩餘權力”,有的國家由各成員單位保留(如美國),有的國家推定為由聯邦享有(如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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