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指標生? 指標生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定向招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計畫分配到一定範圍的學校招生,所在範圍的國中校必須將指標生的名額在本校公示。指標生計畫由市分配到區,各區再分配到各國中校,在校國中校畢業生均可填報指標生志願,並且只能填報在指標生志願欄內,若不填報也可放棄。指標生錄取控制線控制在本校統招生分數線下20分以內,如果在此控制線上不能完成指標生計畫,則收回指標納入統招生計畫。
概述,其他信息,中考考試各科考試安排及分值,
概述
公費生由統招生和指標生組成,分數要求,由高到低依次為:統招,指標,自費,擴招,擇校。指標跟你以前是哪個國中的沒關係,只跟你戶口是否屬於你所在國中的學區有關係,如果不屬於,就享受不了指標,就是說你如果分數夠公費,但達不到統招分數線的,只能自費錄取。其實就是到了自費分數線就可以自費
其他信息
擇校生不享受中考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 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2009年將不享受中考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今天,濟南市公布2009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意見。
2010年濟南中考全面進入學業水平考試
2009年,濟南市初二年級開始統一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取消一直沿用的升學考試制度。2009年6月15日,濟南將組織全市初二年級學生參加生物、地理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據了解,2009年是濟南中考考試制度過渡年份,2010年濟南中考將全面推行學業水平考試,將取代原來的升學考試制度。
擇校生不享受中考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
2009年,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濟南第一中學、濟南第二中學、濟南第三中學、濟南中學、濟鋼高級中學將計畫內招生人數的75%作為指標生;歷城第二中學、章丘第四中學、歷城第一中學、濟北中學將面向市區計畫內招生人數的75%作為指標生。濟南外國語學校將計畫內的招生人數的50%作為指標生進行分配。
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山東省濟南第一中學、山東省濟南第二中學、山東省濟南第三中學、山東省濟南中學、山東省濟鋼高級中學、歷城第二中學、章丘第四中學、歷城第一中學、濟北中學將指標生分配計畫的65%,濟南第七中學、濟南第九中學將指標生的45%,依據應屆國中畢業生人數,平均分配到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國中學校和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五中學、歷城第六中學、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剩餘10%的指標作為獎勵指標分配,5%指標生數額分配至2008年中考一志願計畫內錄取率超過50%的國中學校;剩餘5%的指標生計畫按比例分配至以上區屬被評為“2009至2010年度濟南市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學校”的國中學校。
同時,濟南外國語學校指標生全部按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的國中學校和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五中學、歷城第六中學、濟南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濟南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孫村中學等國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平均分配。
另外,根據《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教育局關於2006年中國小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公辦學校要嚴格控制擇校生,凡國中階段擇校生自2009年起不享受指標生和推薦生待遇”。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2009年將不享受中考指標生和推薦生。
高中每班招生不得超過56人
招生錄取採用“按校劃線,錯時錄取”的辦法。指標生錄取最低提檔分數線與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提檔分數線同時公布。考生成績達不到最低錄取提檔線的不能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各招生學校將依據考生志願和招生計畫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先錄計畫內再錄擇校生。計畫內有指標生錄取計畫的學校先錄指標生再錄取統招生。
未完成計畫內招生任務的學校應按實際錄取人數的比例招收擇校生。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學校的錄取,任何學校不得錄取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凡被計畫內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擇校。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要嚴格控制班額,每班招生不得超過56人。
考生可兼報兩所高中學校
2009年濟南市普通高中學校繼續不分錄取批次,除推薦生錄取試點學校之間不得兼報外,普通高中學校之間均可以兼報。考生可以填報兩個普通高中學校志願。據了解,普通高中、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招生對象為濟南市國中畢業生,報考普通中專的考生必須持有濟南市戶籍證明。其中,報考濟南師範、濟南幼師的考生,必須持有招生學校面試合格後簽發的《文化課考試通知書》;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有面試和加試要求的,考生需經面試和加試合格後方可報名。
中考報名普通高中學校與普通中專(師範類除外)不能兼報。第一志願報考普通中專、職業中專的考生,第二、第三志願只允許填報各類職業學校。
五所高中用統招10%的名額招收推薦生
新增加濟南外國語學校將計畫內統招部分的10%用於招收國中推薦生。
凡國中三年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全優且學科成績量化賦分達到540分以上的歷下、市中、槐蔭、天橋、歷城第三中學、歷城第五中學、歷城第六中學、高新區第一實驗學校、高新區第二實驗學校優秀國中畢業生,均可根據本人意願,提出申請。
高中招生學校採取面試及審查學生成長記錄評價內容相結合的辦法,對推薦生進行全面考查和選拔;試點學校不得採用文化課考試形式和以學生國中階段參加各類競賽獲獎成績為依據選拔推薦生。
高中招生學校於5月5日前完成全部審查考核工作,並將通過審查考核予以錄取的推薦生名單在校務公開欄和學校網站上公示三天。市教育局將於5月30日前將全市錄取的推薦生名單在教育信息網上公示。
濟南回民中學、濟南党家中學的國中應屆畢業生可繼續分別向濟南回民中學的高中部和濟南第三中學推薦保送優秀畢業生。推薦保送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國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20%。
特殊考生最高享受20分優惠
應屆國中畢業生中的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駐邊疆國境縣(市)的現役軍人子女;駐沙漠區現役軍人子女;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現役軍人子女;軍隊確定的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照顧20分並計入中考總分。
應屆國中畢業生中,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照顧10分並計入中考總分:現役軍人子女(非第1條中所列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殘疾軍人、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
第一志願報考濟南回民中學、職業中專、職業高中的少數民族應屆國中畢業生可降低20分(含對少數民族考生已照顧的10分)投檔,達到招生學校錄取分數線的列入計畫內錄取。
任何學校不得與特長生簽訂任何承諾性協定
普通高中學校經濟南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一定數量的特長生。體育後備人才試點學校(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濟南第七中學),省級體育傳統項目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和普通高中招收藝術特長生,分別按不超過計畫內招生人數的7%、4%和6%比例確定入選人數。
招收各類特長生的學校不準與學生簽訂各種形式的承諾性契約或協定,不得隨意增加特長生招生計畫。
中考考試各科考試安排及分值
2009年:語文(120分);理科綜合(總分150,物理70分,化學50分,生物30分);數學(120分);文科綜合(採用等級考核評價方式),分為四個等級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考試等級為D級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6月14日9:00-11:00 英語(含聽力測試)(120分)。信息技術考核自2009年3月21日開始,4月30日結束。考核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允許不合格考生重考一次。2009年只允許信息技術等級考核合格的考生報考普通高中學校。